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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
白日。
太阳喷吐着火苗舔舐着大地,照在墙上,泛着白花花的光,让人直觉得眼晕。空气里没有一丝风,干燥的泛着呛人的土腥味儿,西北的边城本就在高原之上,离天更近,太阳也显得更毒。下一秒,狂风卷着黄沙就从天边吹来,远看就像一块巨大的幕布缓缓罩向边城。黄沙漫天,遮挡着太阳看起来像凝固的血。街上上一秒还喧闹的人群,下一秒也随着风沙纷纷躲进屋里,任凭大风卷着挂在门框上的大蒜辣椒甩来荡去,好像招魂的幡。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风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干脆利落。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中原的皇帝和西域的匈奴也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一番厮杀过后,谁占了上风,谁就占了边城,然后胡乱的派几个人管理这个贫瘠的小城,反正过几天又会被对方抢回去。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这里的人笑得爽朗,哭得酣畅,悲喜不过夜,情义也都写在脸上,肚囊中从不容阴谋算计。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自古以来流放充军的人都被安置于这里,半城土著半城贼,贼子们在这里充军打仗,城中的土著们就依附着军队挣官兵的钱过活。
由于官府对这里的不作为,这里几乎就是一个“三不管”地带,城中素有帮派,用地下秩序管理这座城市,这里原本是帮派林立,直到二十年前,城北马帮出了个马王马如令。
马如令手段高明,领着马帮只花了短短十年,竟肃清了整个边城的帮派,十年前一场火并后终于清理了城内最后一个大的帮派锦衣帮,马帮自此一家独大,城内大小商贾往来商队也都需要每月向马帮交纳进贡财物,马帮自会护得他们周全。
马帮本在城中过的是清苦的日子,有生意时帮人运送货物,无生意时做些绿林的勾当,当马帮在边城一家独大后,反而多了些看家护院的轻省买卖,成员也更加多了起来。这里山高皇帝远,马帮才是城中管事的“衙门”,而马王马如令才是这边城的土皇帝。
城北有一座土坯木头搭建的二层小楼,楼外用木头围出一块地,贴楼建着马厩,这就是马帮的总舵,而总舵的二楼就住着土皇帝马如令。小楼正对门拜着关圣像,门口挂着马帮的牌匾,大厅里相对放着两排座椅,椅旁设有案几,正中关圣像前设有一把太师椅,椅子前面的案几上摆放着的香炉里正燃着波斯商人上贡的檀香。马如令喜欢这味道,这味道与西北的边城格格不入,没有那些粗糙,没有那些呛人的黄沙,有的只是细腻与精致,一如中原富庶之地的大户人家,马如令管檀香味称为“皇宫的味道”。
太师椅上正坐着一条四十来岁的汉子,赤膊穿着一件羊皮坎肩,前襟敞着,露出黑压压的护心毛,以及两条铸铁般坚硬的手臂,一条粗布裤子,用白色的麻布腰带裹了,腰间挂着一条马鞭,似是用熟牛皮做的,可以看见鞭子卷曲时坚韧的牛皮产生的褶皱,黑黢黢的泛着光。
这正是马王马如令。
马王使得鞭子,也使得拳头,独不用刀剑,这是代代马王传下来的规矩,帮众小厮可以不守这规矩,因这规矩确实略显苛刻,但是马王必须得守,守得住规矩的人往往都懂克制知进退,只有这样的马王才能带领马帮走向繁荣,也只有这样的马王才能在各种危局中保持冷静救马帮于水火。
为何马王不用刀剑?皆因马王杀人不得见血。我们都知道古代战场上的骑兵多以骑马为主,知道马匹善奔袭,机动灵活性都强于其他牲畜,却不知,马其实是一种温顺胆小的生物,巨大的声响和血腥的场面都会使马匹受到惊吓,于是才有了军马与家马之分,寻常百姓家的马匹仅作为交通工具,如若上了战场,那震天的呐喊声和鲜血横流的场面展开时,家马就会受到惊吓,马是骑兵的腿,仗刚一开打,人没怂马怂了,这仗就无论如何都打不赢了。因此军马多需要经过训练,练其胆色,更有甚者,会在军马的眼部以粗布或藤条编制的笼罩遮挡马眼,虽然马因此无法视物,需要驾驭者更高超的驾驭技术,却无形中增加了马的胆气,所谓无知者无畏,无法视物的马匹看不到惨烈的厮杀场面,自然也就没那么容易受到惊吓。
马帮在马背上讨生活,马匹就是他们最好的伙伴,最亲的亲人,也因此,他们最为照顾马的感受。马王杀人不见血,而且在杀完人后,须得清洗全身,出去身上的戾气与血腥味才会与马亲近。这便是流传了千百年的规矩。
马如令的拳就生得很有特点,手掌宽阔厚实,五指短而粗,指头的关节奇大,显然经过多年的打磨,早已变得坚不可摧,一双手上布满茧皮,茧皮却不甚坚硬,这是数十年打熬的证据,也是十年养尊处优的证据。
这十年来马如令过得得意极了,他本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少年时父母双亡,他苦苦挣扎,所幸没有如马小山般落得个叫花下场,却也是强得有限。十多岁的他便加入了马帮,与马帮的兄弟们在马背上讨生活。马帮过的也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那时的马帮并不强大,除了运货劫道,还需要与其他的帮派因为利益发生冲突,马如令入帮当年共有数十人加入马帮,或许是由于共同的境遇,他们亲如兄弟,最终却只剩下马如令一人独活。三十五岁那年,上代马王去世后,马如令终于成为了马王,之后他又发奋了十年,整顿马帮,肃清边城其他帮派,终于在四十五岁那年铲除了最后的敌人——锦衣帮,马帮成了整个边城的实际统治者和既得利益者。所以这十年来马如令怎么可能过得不得意?
得意的生活就像一坛陈醋,越过越有滋味,却也能将混入其中的东西软化,一如马如令手上的茧皮,一如马如令的斗志,新的帮派总会出现,八年前边城便出现了一个叫金钱帮的小帮派,只是这个帮派行事向来低调,苟苟且且的在边城赚些蝇头小利,马如令也不再放在心上,只要他们不威胁到马帮,何必再花力气去肃清他们?
不过今天,此时此刻,马如令却在发火,时值晌午,马如令本该在二层的卧室中小憩一番,他已经五十五岁了,人活八十古来稀,而在边城,天灾人乱兵祸之下,五十五岁都当算得是行将就木的老人了,马如令虽依然精神,却也不得不服老,他的精力总有些跟不上,他的体力也总是不那么充沛。而今天,他的午休被韩三虎的死讯打扰了,他怎能不发火?但凡做大事者,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脾气,岁月可以磨灭一个人的斗志,却无法改变一个人的脾气,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便是如此,而马如令就是这有脾气的做大事者中脾气最大的一批。
“砰!”马如令的拳头重重的砸在了面前的案几上,砸得案几上的香炉高高的跳起,复又落回桌面,险些没站稳,在桌面上摇摆了几下,几欲坠倒,却还是最终停了下来。
“谁干的!”马如令发话了。
“说是一个小叫花,”堂下来报的小厮说道。
“哦?是金钱帮?还是哪个新晋的帮派?”马如令微微眯着眼,似乎在想着什么,一个韩三虎的死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一个马帮的韩三虎的死事情就很严重了,近十年来马帮号令边城武林,马帮二字就是绝世武功,寻常人听到马帮的名号早就躲开了,即便有那敢动手的夯货,也是早已胆寒,打起来缩手缩脚,必不敢取人性命,所以马如令最先想到的就是有哪个帮派开始觊觎马帮的势力。
“报告马王,属下未能打听到,倒是一个羊杂碎摊子上的老汉说,这个人似乎是为了十年前与韩三虎的私人恩怨而来。”
“混账!”马如令动了,一拍腰间的马鞭,长鞭卷去,正打在那小厮的脸上,鞭梢一甩,似是轻轻掠过,小厮还未察觉,下一秒,一条血痕便从小厮的脸上浮现出来,“传令帮里众兄弟,掘地三尺也得把这个叫花找出来!”
“是……是!”小厮心中一惊,已经知道自己刚刚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若不是马王努力克制怒火,怕是只那一鞭就可以抽得他身首异处了。
马如令动怒不是没有理由的,此事牵涉到十年前,那让他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十年前正是马帮与锦衣帮进行最后火并的阶段,马帮虽然大杀特杀,马如令纵是威风八面,却最终未能抓到锦衣帮帮主沈睿,有人说沈睿烧了锦衣帮的总舵以身殉帮了,有人说沈睿在乱战中被砍得血肉模糊无法辨认了,也有人说沈睿跑了,等着伺机报复东山再起,更有人说那金钱帮从未露面的帮主便是沈睿。
种种传言都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可这个沈睿就这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消失了,沈睿比马如令年幼十岁,马如令最怕的就是当他老到打不动的时候沈睿回来报复,这十年来虽然马如令表面上不动声色,沈睿却成为了他的心病。如今居然有人敢对马帮的人痛下杀手,这个人又与十年前的事情有关,马如令怎能不怒?马如令怎能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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