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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欢没走太远。
在她往来时路回去的时候,杜浩歌便落在她身旁:“师弟走了?”
“嗯。”
她心不在焉的抬手,抹了下唇角。
就那么一舔,血的味道仍残存着,彷佛是华听风的气息氤氲不散。
在现实中接过的吻,似乎都比不上这次震憾。她活得谨慎,学生时期也没跟动真格的混混谈过对象,也不会对性格偏执的男性有高于路人的关系——艺术作品里的病娇疯子又萌又带感,现实里则不好惹,且长得帅还缺爱的,当中必然大有问题。
如此鲜血淋漓,热情难舍的一个吻,还是头一回。
夕欢回头,对上杜浩歌的视线,抬眉:“你不去追他?”
“师弟……听风心意已决,自然有他非走不可的理由,我当他是朋友,尊重他的决定,不会再多过问,”
杜浩歌望向漆黑一片的树林,这乌云蔽月的一夜,也愣是被他的气质衬出朗润明月的氛围:“不过,如果刚才来得及,自舍一目的事,无论如何我也要拦下来。”
连称呼都改了,看来是她小看了他。
但是,以她的喜好,大抵在定人设的时候,也不会定个迂腐的善人出来:“你有何看法?”
“人已经走了,在背后议论他不好,我只代表我自己,有我在的地方,只要听风愿意回来,随时有他的位置。”
……
这话她听在耳里,怎么一股哲学气息?
嗯,一定是她多心了。
不过,尊重师弟的决定,不过问,不议论,不批评,但情谊尚在,随时等他回来,倒是把他当真兄弟。
这俩都是好少年,夕欢寻思片刻,始终认为帮主武功高强,情商欠奉,杜浩歌和华听风性格里温柔明亮的部份,还有超于常人好修养,不是从娘胎里带来,多半就是被任性的陈贞儿日积月累锻炼出来的。
见她沉默,杜浩歌猜到两人的关系,体贴地不打断她的忧思。
良久,夕欢唇角微微一翘。
“走吧,你是来接我回去的吧。”
“……啊?嗯。”
夕欢问:“帮主叫你来的?”
“是的。”
“他不叫,你就不来了么?”
夕欢再一问,语气稀松平常,跟问一句‘吃了没’无甚分别,然而吃过她牙尖嘴利苦头的杜浩歌很警觉,偷偷观察她侧脸的神色。只不过,除了漂亮,也看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来,倒让她逮住了只暗中观察的小狗,夷然一笑:“看我作甚?我脸上写着你的心思吗?”
不答话也碰钉子,杜浩歌摸摸鼻子,英俊的少年吃起瘪来,模样也是可爱的。
他立刻老实了:“师父就是不叫,我也不可能任你走这荒山野岭啊!这儿白日还好,晚上飞禽走兽,别说地上爬的了,天上飞的啄你一下,都受不了。”
“你就肯定能找到我?”
“以你的脚程,走不了多远,如果我找不到,那肯定是听风带你走了。有他看着你,我放心,”说到师弟,杜浩歌不由感慨:“不过,他走前拜托我照看夕姑娘,我猜他是多半不会带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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