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个小时后,飞机降落。
林凡与刘诗懿来到了他们向往的冰城。
顿时,刘诗懿就被铺天盖地冰雪吸引,赞不绝口。
出租车司机听说他们是来旅游的,也很热情地向他们介绍着冰城的美与特色来。
刘诗懿静静地听着,而林凡收到了一条**山发来的短信:注意安全,保护好诗懿。
只有几个字,看不到**山的表情,但林凡能够预知**山一定是知道了什么,才特意提醒他注意安全。
“恐怕又是一场多事之旅啊!”
林凡心里叹了口气,随着刘诗懿来到了冰天雪地之中。
漫天的冰雪将这座北方城市装点得异常美丽,到处都是雪,到处都是令人心醉的白色。
从没有见过这么大雪的刘诗懿,刹那间仿佛成了一个年幼的孩子,融入到漫天雪花之中,而这天气也非常配合,扬扬洒洒飘下了雪。
刘诗懿伸着小手站在雪地里,像一个精灵一样张着双手,迎接着那漫天飘舞的雪,与此时的雪景融为一体,宛若雪姑娘,既漂亮又空灵,尤其是那俊美的脸蛋儿,还有秀挺的鼻子,令她看起来非常圣洁。
“快看,美女!”
有人围了过来,这是一个不大的雪场,但也有很多人在这里玩耍。
注意到那漫天飘舞的雪花之下,刘诗懿矗立在那里,虽没有动,却像雪仙子一样轻灵,有人按下手中相机的快门,咔嚓咔嚓拍着照。
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这里,他们被刘诗懿的美貌所吸引,男的不停地拍着照,想要留下刘诗懿美丽的一面,女的则指指点点,想要效仿刘诗懿的样子。
只短短一瞬间的功夫,美丽的刘诗懿,就成了这个不大的雪场里的焦点。
堆雪人的孩子也围了过来,流着长长的冻鼻涕,傻傻地看着雪花之下,仍然没有意识到被人围观的刘诗懿,呆呆愣愣;就连负责经营雪场的主人,也停下了手里的工作,看着雪场中央站立的刘诗懿。
“好美啊,这是哪里来的仙女啊?”
有人惊叹,刘诗懿的气质与雪景刹那间吻合。
雪花衬托出刘诗懿的美来,而刘诗懿也从另一方面装点了雪景,它们互相映衬,成为冬曰里最亮丽的一抹。
许多人凝住了呼吸,恐怕惊动了站在雪下的刘诗懿,静静地围在这里,甘愿被刘诗懿的美丽所吸引,似乎一瞬间这个世界凝滞了,不再流转。
然而,正是这大美的场景之中,却来了几个不一样的人来,他们穿着怪异,留着自以为很牛叉,但却非常难看的头发,不但没有引起别人的赞美,反而吓到了一群人。
他们一来,一些围观的人就自觉地退后了,尤其是雪场主人,赶紧躲进了小店里,又开始忙碌了,不敢发一声。
“美女挺漂亮的吗,认识下行吗?”
一个留着黄色披肩长发,认不出是男还是女的家伙走到了刘诗懿身边。
他脖子上戴着一条粗大如狗链子的金黄色的一条链子,晃悠来晃悠去,平添一股痞气。
“你觉得行吗?”
林凡冷冷的声音响起,他走到刘诗懿面前,挡住了黄毛的视线。
黄毛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人称三条,纠结了一帮子同他一样不务正业无所事事的家伙,成天晃悠来晃悠去,专干那种讹人钱财的事儿。
秒杀吧!绝版阴阳师 超级兑换系统 七星创世录 盛世嫡妃 异界之至尊医仙 网王之越前家的丑小鸭 重生成触手怪 我的元婴期室友 九阴邪君 风流刽子手 倾妃狂天下 重生之天才神棍 天下王者 盗墓大发现:盘古鬼咒 妈咪被潜,宝宝不认爹 全球通缉校霸女友 腹黑萌娘控兄记 一八六四之力挽狂澜 名医 剑刹
他,本是一国储君,孤月盟的盟主,因为一言承诺自刎沙场被冰封百年。她,本是一个普通洗衣女,意外之中唤醒了沉睡百年的他,从此踏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他们策马江湖,潇洒浪荡他们巧破宫斗,荣登皇座他们荡气回肠,傲笑天下。...
本书简介拥有将游戏代入现实的能力,会怎么样?停车位,低等游戏,但却给与了我无所不能的汽车帝国!NBA2K,竞技游戏,给了我无所不能的篮球封场技术!QQ农场?NONONO!这是高级经营游戏,成就我的粮食帝国,药材帝国!虐杀原形,赐予我超强单兵作战能力,不可匹敌!你想解锁什么游戏?英雄联盟?没问题!告诉你,拥有虐杀原形吞噬一切超强技能,联盟里的英雄都将是盘中餐。自此,我可以五秒无敌,三秒无敌,随身携带复活甲,中亚沙漏,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宇宙第一战神就是我你还在等什么?臣服吧!!QQ群132349410。...
罗家养子陈飞宇,学会密宗大悲手,能施展逆天三针,不是神医胜似神医。还拥有超高的逆天好运让他无往而不利,美女萝莉,老姐总裁,美人杀手,各种各样绝色女人尽数被他收在左右。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逆天桃花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夺舍不成反被噬,可怜的蜀山弟子,真是谢谢了,让他这个香江的富豪之子,也有机会行于人前!推荐同组好友力作昏君有道。书号1066149。心碎无言大作。刀幻河山。书号1075147。危楼把酒大作。网游之重装幻想。书号1071130。人为女良大作。...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