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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村之中,有三种职业最受尊敬,医士、铁匠和猎手。而这其中,医士当之无愧的排在第一。
医士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要熟读医书,辨别药理,高明者针灸刺穴、正骨接骨等等,当然要说成为医士的第一个条件则是:识字。
大秦以武立国,重武轻文,以至于识字的人甚少,在山林之中更甚,大多数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那些个祖祖辈辈以打猎为生的猎户们见了虎狼也浑然不惧,可你要让他们拿起笔杆子写写画画,那还不如杀了他们。
秦虎村就有这么一位医士,姓刘名知礼,当年据说也是大户人家的子弟,医术颇高。刘医士年轻的时候摔断了条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所以人们常称之为瘸子刘。
瘸子刘行动不便,采药这事儿是绝对办不了的,所以猎队每次进山都会带一些草药回来,普通的还行,那些并不常见的草药则困难多了,有时候采回来的东西牛唇不对马嘴,令刘医士气愤不已。
不过这几年他没有了这样的烦恼,因为他收了一个徒弟,秦玉。
秦玉身形瘦小,极其单薄,十岁的他乍一看只有**岁,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成为高明的猎手,秦玉本人也不喜欢舞刀弄枪,倒是对书很有兴趣,于是便拜了瘸子刘为师。
瘸子刘年纪大了,也没个亲人,要哪天嘎嘣一下归了天,这一身的医术也就失传了。加上他身边也确实需要个药童,就答应了下来。谁知这一教不要紧,瘸子刘惊奇的发现秦玉脑袋瓜出奇的好使,堪称过目不忘。那一屋子的书仅用一年就翻烂了。
他的书大多是医书,几年下来秦玉倒真练就了几分本事,也算继承了他的衣钵。更难得的是前世的他就喜欢攀岩,现在更是一点儿没落下,所以采药的事儿也就一手包办了。
得了这样一位乖巧又能干的弟子,刘知礼做梦都能笑醒。
金蟾山后,山崖耸立,崇山峻岭之间云雾缭绕,隐有飞鸟成群掠过。绝壁之上,秦玉单腿挂在一根崖壁上生长出来的树枝上,挺着身割那崖上长着的一株草药。
崖顶上,大黄低着头看着下方的小主人,呜呜的叫着,也不知是担心还是怎得。
割下来的草药往腰间的布袋里一扔,翻身坐在枝桠上,贴着崖壁麻利的向上爬去,三下两下便出现在崖顶。
大黄开心的绕着他跳跃,秦玉哈哈一笑,一拍它的头,翻身骑在了它的身上,大黄很聪明,不用小主人指点就向下一个山头跑去。
金蟾山地势险峻,有峰十七,最高者千丈有余,积雪终年不化,天气晴朗时可以看到高高的雪线,冰雪融化形成一道山泉蜿蜒而下,成为了村民赖以生存的倚仗。
山里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金蟾山山水具备,在这穷乡僻壤中也算是一大福地。当初秦虎老祖宗正是看上了这一点才在此建立了村舍。据说此山原本不叫金蟾山,不过后来有人见到过巨大的金色蛤蟆虚影,如天神下凡,便以为是金蟾显圣,祥瑞之兆,由此得名。
对这个传言,秦玉觉得大概是海市蜃楼之类的存在,因为金蟾山很高,站在山上看云雾缭绕的,倒真有几分仙境的色彩。
望山台上,秦玉和大黄静静的坐在这里,望着前方若隐若现的群山,云雾之中偶尔有飞鸟之影掠过,留下几声清脆的鸟鸣回荡在山涧。
秦玉坐在这儿,思想已经飞出了很远,里是秦家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村里的女人大部分一辈子都离不了这个山村。秦玉书读的多了,想法就不一样了,他很想有一天能走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远方传出一阵锣声,秦玉回头望去,山腰上正有一群孩子站着整齐的队列。
“呀!已经这么晚了?大黄!快走!要集合了!”
大黄汪汪一叫,载着秦玉飞奔下了山,大黄常年在山林见游荡,上山下山如履平地,片刻就跑过了大半个山头。
秦国尚武,这里是秦虎村的演武场,代表着秦虎村的未来。
秦玉来到这里的时候众人已经集合完毕,人群中一个精壮的少年冲他眨了眨眼,这人是秦玉的堂哥秦飞虎。
秦玉硬着头皮走了过去,负责教导孩子们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四叔秦良,另一个是五叔秦猛。
秦猛瞧见秦玉,面带愠色,不待他开口,一旁秦良的声音已经响起。。
“你迟到了。踢腿一百次!”
“又不是什么大事,今天飞虎就要走了,就免了吧?”秦猛笑道。
秦玉心头顿时一喜,无奈秦良接着说道:“做错了,就要受到惩罚,没有任何原因,如果他们连这个都做不到,那也就没有资格成为猎手。”
以势压人,这是秦良一惯的做法,无论什么事在他口中影响似乎就能无限放大。
秦玉无奈的叹了口气,耷拉着头独自走到大树下,倒立起身子向上踢腿,一边踢一边大声的数出来。
这便是他的两位叔叔,当年秦方兄弟七人一同服役,十年后却只回来了四个,秦玉的大伯、三叔和七叔都死在了外面。
四叔和五叔,是所有兄弟中成就最高的两人,皆是内劲高手,身手了得,单论武艺,这两人便是是秦虎村第一第二号人物。
“九十七、九十八、九十九……一百!”
话音刚落,秦玉就直接倒了下去,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他的双臂已经累的发颤了。
大脑因气血冲的有些迷糊,隐约看到一个人走了过来。
“诺!给你!”
秦玉定睛一看,是一枚熟透了的果子,鲜红的样子令人垂涎欲滴。
“咦?你从哪弄的?”秦玉翻身坐在地上,也不客气,接过果子咬了一大口。
“上次出猎摘的,我偷偷的藏了几个,特意给你留着呢,怎么样!够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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