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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俱乐部(第1页)

窗外,院子里暮色苍茫,雪花飘零。雪片落在窗玻璃上,发出接吻般的声响。雪很快便会化去,毕竟才十一月,但这场雪充当了冬的使者。我不知自己为何这么兴奋。我明白接踵而来的是什么:雪泥、黑暗、感冒、脏冰、寒风,还有靴子上的盐渍。然而,我心中还有一种预期:战斗前的忐忑不安。你可以走出家门与冬天抗衡,然后被它挫败,乖乖地退回屋里去。不过,我希望这屋子有个壁炉。

我和理查德住的房间里有个壁炉。整幢房子共有四个壁炉。我记得,卧室里就有一个。火烧得很旺,烤火时火苗几乎舔着你。

我放下毛衣的袖子,让袖口包住双手,就像菜贩子在冷天干活时戴的无指手套。尽管还是秋天,天并不冷,但我不能掉以轻心。我要让炉子生上火,再翻出法兰绒睡衣,还要储备一些罐装烘豆、蜡烛、火柴等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来一场去年那样的大风雪,一切供应都可能切断,于是家里就会没有电,卫生间也无法使用,想要喝水只有自己去化开冰雪。

花园里一片萧条,只有一些残枝败叶和几簇顽强的菊花。太阳移向南半球;天黑得早了。我在厨房的桌上写作,心中怀念急流的声音。有时候,外面起了风,从无叶的树枝中呼啸而过;那声音很像急流的声音,尽管这话有点夸张。

订婚之后的那个星期,我被打发去和理查德的妹妹威妮弗蕾德·格里芬·普赖尔共进午餐。请帖是她发出来的,但我感觉是理查德打发我去的。我的感觉也许有误,因为威妮弗蕾德操纵着许多事,这次说不定也是她指使理查德做的安排。这件事很可能是他们俩一起策划的。

那次午餐安排在田园俱乐部;妇女们常在那儿用餐。这个俱乐部位于皇后街辛普森百货商店的顶楼,高而宽敞,据说是按“拜占庭”风格设计的(即以拱门和盆栽棕榈树为特色)。整个布置以紫色和银色为主调,所有的灯具和坐椅都是流线型的。俱乐部半高处围着一圈阳台,带有铸铁的栏杆;这是为那些生意人专设的。他们可以坐在那儿,俯看下面的女人:一个个花枝招展,叽叽喳喳,就像动物园鸟类馆里的一群鸟。

那天,我身穿一套自己最好的出客衣服,也是我应付这种场合最好的行头:一件海军蓝的外套和一条褶裙,内配白色的衬衫,领口有个蝴蝶结,再加一顶海军蓝的船形帽。这身打扮使我看起来像个女学生,或者是救世军的募捐员。关于我的鞋子,我连提都不想提;一想到它们,至今我都觉得太泄气。我把崭新的订婚戒指窝在棉手套里。我知道,人们看见我穿着这样的衣服,却戴着这枚戒指,一定以为那是假的,或者是偷来的。

服务员领班瞥了我一眼,似乎我一定是来错了地方,至少是走错了门——我是否在找工作?我看上去的确不体面,年龄又太小,不够资格来这里用午餐。然而,当我报上威妮弗蕾德的名字,则一切顺利,因为威妮弗蕾德是田园俱乐部的“老土地”了。(老土地是她自封的。)

至少我不用再等,可以坐下来自己喝杯冰水。那些衣着讲究的女人盯着我看,心里纳闷我是怎么进来的;原来威妮弗蕾德早就来了,坐在一张空桌子旁。她比我印象中要高一些——也可以说是苗条,或者婀娜,尽管部分归功于她的紧身内衣。她一身绿色装束——不是那种柔和的浅绿,而是那种鲜亮的翠绿,绿得几乎耀眼。(二十年后流行的绿色口香糖,就是这种颜色。)她脚下是一双相配的绿色鳄鱼皮的鞋子。这双鞋光闪闪的,富有弹性,看上去湿润润的样子,像睡莲的浮叶。我从来没见过如此精美的、不同寻常的鞋子。她的帽子也是同样的色调——一团绿色的织物,稳稳地扣在头上,如同盘起的一条毒蛇。

就在此刻,她开始做一件有失体面的事——我的教养告诉我是不能这么做的。她拿起带镜子的粉盒当众照起来。更糟糕的是,她往鼻子上扑粉。正当我犹犹豫豫,不希望她知道我看见了她的这个不雅举止时,她啪的一下关上了粉盒,丢进闪亮的绿鳄皮手提包中,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然后,她伸展了一下脖子,慢慢把她抹过粉的脸转过来,两眼如车灯般四处望去。她看见了我,微微一笑,伸出一只软绵绵的手,表示欢迎。她戴了个银手镯;这东西立刻令我羡慕不已。

“叫我弗蕾迪好了,”她等我坐下后说道,“我的好朋友们都这么叫我。我希望我们俩也能成为好朋友。”当时,在威妮弗蕾德这样的女人们中间流行把名字缩短,这样听起来就显得年轻,诸如:比莉、芭比、威莉、查莉之类。我没有这种昵称,所以也无法给她一个。

“噢,这就是那枚订婚戒指吗?”她说,“漂亮极了,是不是?我帮理查德挑选的——他喜欢我陪他购物。上街购物让男人们头痛,对吗?他以为翡翠就可以了,可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钻石,你说是吗?”

她一面说这话,一面饶有兴致地冷静地观察我,看我有什么反应——她把挑选订婚戒指说成是一件无所谓的小差使。她的眼睛十分机灵,而且大得出奇,眼皮上则涂着绿色眼影。描过的眉毛修成了一条光滑的弧线,使她看上去具有一种厌烦的神情,同时又带着几分惊奇。这都是受那个时代电影明星们的影响;不过,我怀疑威妮弗蕾德有否真的惊奇过。她的唇膏是一种刚开始流行的暗橙红色——虾色应该是个贴切的名称,这是我以前在下午看杂志时得知的。她的嘴巴同眉毛一样,也弄成影星的那种嘴:上唇画成性感的双弧形。她的嗓音是人们说的那种“威士忌嗓音”——低低的,近乎深沉,又带着一丝猫舌般的粗犷,又像麂皮般柔软。

(后来,我发现她会玩牌。是桥牌,而不是扑克——如果玩扑克,她也会玩得不错,善于虚张声势,但那样风险太大,太像赌博了;她喜欢对有把握的事下注。她也打高尔夫球,主要是出于社交需要;不过,她的水平并不如她说的那样好。网球对她来说强度太大了;她可不愿让人看见她大汗淋漓。她也“出航”,但只是坐在船中的软垫上,戴着帽子,喝着饮料。)

威妮弗蕾德问我想吃什么,我说随便。她叫我“亲爱的”,然后说“沃尔多夫”色拉很不错。我说,那好吧。

我怎么也开不出口叫她“弗蕾迪”;那似乎太亲密了,甚至有点狎昵。毕竟她是个成人——没有三十岁,也有二十九岁了。她比理查德小六至七岁,但他们俩是好伙伴。“我们俩是极好的伙伴。”她第一次坦率地对我说道——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如此坦率又轻描淡写地说这话自然是带一种威胁。这不仅意味着她比我早先获得理查德的信任,以及我不可企及的忠诚,而且如果我胆敢冒犯理查德,那么要面对的就是他们两个人。

她告诉我,是她为理查德打理一切的——社交活动、鸡尾酒会、宴会之类——因为他是个单身汉。正如她说的(以后她年年都会这么说),“这些都是我们女人家干的事。”接着,她说她很高兴理查德终于决定安定下来,和我这样年轻的好姑娘成家。他有一些难言之事——一些过去的纠缠不清的风流韵事。(威妮弗蕾德一向称和理查德有关系的女人为纠缠者,如同渔网,或蜘蛛网,或鸟网,或者就像掉在地上的黏乎乎的线头,你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鞋上,甩都甩不掉。)

幸运的是,理查德逃出了这些纠缠不清的风流韵事。这倒不是女人们不追他。威妮弗蕾德用低哑的声音说,追他的女人成群结队,于是我脑海中浮现出理查德衣冠不整、头发散乱地在一群疯狂追逐他的女人中仓皇逃窜的形象。然而,我无法相信他的形象真会是这样。我无法想象理查德会奔跑、会忙乱、会害怕。我无法想象他会恐慌。

我点头微笑,不清楚我自己是如何被她定位的。我是理查德的众多纠缠者中的一个吗?也许是吧。然而,她表面上让我明白理查德的真正价值,而实际上却是要告诉我:如果我想配得上他,我就得循规蹈矩。“不过,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的,”威妮弗蕾德微笑着说道,“你那么年轻。”如果说我的年轻让我做得不那么得心应手,那么正是威妮弗蕾德所指望的。她可不打算放弃对理查德的控制,哪怕是一点点。

我们的“沃尔多夫”色拉来了。威妮弗蕾德看着我拿起了刀叉,她的表情在说:我总算没有用手吃东西。她轻轻叹了口气。我现在意识到,我是在吃力地应付她。毫无疑问,她认为我是个沉闷的不速之客:不苟言笑,无知而土气。或许她叹气是在想又有一大堆事情可干了,因为我就像一团不成型的泥巴,她不得不卷起袖子来将我塑造成形。

事不宜迟。她立即动手,采取了一套旁敲侧击的方法(她还有另外一招——恫吓,但在吃这顿饭时并没对我使用这一招)。她说,她认识我祖母,至少听说过她。她说,蒙特福特家的女人以她们的风度著称,但阿黛莉娅·蒙特福特在我出生之前就过世了。她是在转弯抹角地说:尽管我出身名门,但我们如今是在白手起家。

她暗示说,我的装束没有风度。衣服自然总是可以买的,但我得学会穿着得体。她说:“亲爱的,你得让衣服像你的皮肤一样,同你融为一体。”我的头发也不合适——长发平直地梳到后面,还用个夹子夹住,显然得修剪一番,再冷烫一下。接下来是我指甲的问题。说句实话,我没有太花哨;在我这个年龄,我还没有花哨的资格。“只要稍花力气,你绝对可以变得迷人的。”威妮弗蕾德向我保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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