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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第1页)

那是十一月。尽管时间尚早,可我拐进朗爵斯路时,天已经黑了。父亲已经结束一天的营业,关掉店里的灯并拉下了卷帘门;但为了让我回家时不至于陷入一片漆黑,他没有关掉通往公寓台阶上的灯。透过门上的玻璃,灯光在潮湿的人行道上投射出大页书写纸大小的一片长方形区域。当我站在那片长方形区域,正要转动钥匙开门时,我看见了那封信。另外一个白色的长方形东西躺在往上数第五级台阶上,我不可能不发现它。

我关上门,像往常一样将钥匙放在贝利的《高级几何原理》后面。可怜的贝利。三十年里,没有人想要他写的这本灰色的厚书。有时候,我会好奇,他对自己的书成为书店钥匙的守卫会有什么样的看法。我认为他不会想到自己花了二十年写出的杰作将是这样的命运。

一封信。给我的。这可算是一件大事。带有四个硬角的信封中,塞着厚厚一叠,信封上的字迹一定给邮递员制造了不少麻烦。虽然那些花体大写字母和打圈的字母说明笔迹的风格是老式的,但我的第一印象却是这些字出自孩子之手。那些不平滑的笔画不是突然淡出就是重重地刻进纸里。拼出我名字的那几个字母写得一点也不流畅。字母之间分得很开——MARGARETLEA——又似乎跟前面的名字毫无关系。但是我不认识什么孩子。这时,我认为,信封上的字应该是出自一个残疾人之手。

这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昨天或前天,当我在忙碌时,一个不认识的人——一个陌生人,悄悄地、偷偷地——花工夫将我的名字写在这个信封上。究竟是谁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想着我?

不等脱掉外套和帽子,我便一屁股坐到台阶上开始读信。(在确保自己身处一个稳定的位置之前,我绝不会阅读。这样的习惯源于一次事故,七岁时,我坐在一堵高墙上读《水宝贝》,书中所描写的水下生活让我如此着迷,以至于我无意识地放松了肌肉。我没有被脑海中栩栩如生的水的浮力托起来,而是急速落到地上,摔晕过去。现在我仍能摸到自己刘海下面的疤痕。阅读也可能是危险的。)

我打开信,从里面拉出一叠纸,大概有五六张,每张纸上都是同样费劲的字迹。多亏了我的工作,我在阅读不容易辨认的字迹方面很有经验。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秘诀。它所需要的只是耐心和练习。还有培养内在洞察力的意愿。当你阅读一份被水、火、光照破坏或仅仅是历经岁月的损耗的手稿时,你的眼睛需要审视的不仅仅是字母的形状,还需要观察其他书写痕迹。运笔的速度。笔力。书写过程中的停顿和松懈。你必须放松。什么事情都不要想。直到你进入一种梦境,梦里你曾是一支划过上等纸张的笔,纸面上留下了你流出的点点墨迹。然后你就能读懂手稿了。你将领会作者的意图,他的思绪,他的犹豫,他的渴望和他的意思。一切都会一清二楚,仿佛当笔快速在纸上行进时,你正是照亮纸面的那束烛光。

这封信倒没有像某些手稿那样难读。信以简略的“李小姐”开头,那些象形文字迅速幻化为字符、单词和句子。

我读到的文字如下:

我曾接受《班伯里先驱报》的一次专访。这些天,我必须留意察看报上有没有登我的人物专访文章。他们给我派来了一个奇怪的家伙。实际上是一个男孩。他长得跟男人一样高,但还透着青春期的婴儿肥。他穿着一套西装,显得很笨拙。这是一套为老男人设计的丑陋的棕色西装。领子、剪裁和材质,全部都不合适。儿子从学校毕业开始第一份工作时,母亲或许会给他买一套这样的西装,因为她认为自己的孩子总会长大并适合穿这样的衣服。但是男孩子脱下校服后,并不会马上摆脱稚气。

他的行为举止中有某些特别的东西。一种张力。我的目光落到他身上的那一刻,我就想:“啊哈,他在寻找什么?”

我对热爱真相的人一点儿也不反感。只不过他们都是很无趣的共事者。他们中的一些人总爱探究“说谎”与“诚实”的问题。这自然会让我恼火。但是,倘若他们不打扰我,我也不会伤害他们。

我不讨厌热爱真相的人,但我讨厌真相本身。和一个故事相比,真相里包含着多少援助和安慰作用?在漆黑的午夜,当大风像一只狗熊那样在烟囱里咆哮,真相有什么好处?当闪电袭向卧室墙壁上的阴影,当绵延的雨水拍打窗户时,真相有什么用?没有用。当恐惧和寒冷让床上的你变成一具雕像时,不要指望没有血肉的生硬真相会给予你帮助。在那样的时刻,你需要的是一个故事所能带来的充分慰藉。一个谎言所营造的那种抚慰人心的安全感。

当然,有些作家不喜欢被访问。采访让他们生气。“同样的老问题,”他们抱怨说。好吧,他们在指望什么?记者是受雇佣的文人。我们作家才是名副其实的文人。记者总是提出同样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给他们提供同样的老旧答案,不是吗?我的意思是说,编故事,是我们用来谋生的手段。所以每年我都会接受许多次采访。一生接受了数百次采访。因为我从来不相信天才需要远离别人的视线才能取得成就。我的天才不是一件脆弱的物品,新闻记者的脏手指不会让它畏缩。

早年,他们常常试图挑我的错。他们做调查,口袋里装着一星半点真相来访问我,他们算好时间拿出准备好的资料,指望能吓唬住我,使我透露更多真相。我必须小心谨慎。一步步将他们引向我所期望的方向,用我的诱饵轻轻地吸引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将他们引向一个比他们原来所关注的更美妙的故事。一个精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他们会两眼放光,逐渐放松手中掌握的那一点点真相,最后真相会从他们的手里掉下来,掉到一边,不被理会。我的办法从未失败过。一个好故事永远比一段破碎的真相更为引人入胜。

然后,我一经成名,采访维达·温特便成了检验记者能力的一种仪式。记者们大致清楚他们能从采访中得到什么,假如他们没有听到故事,他们离去时便会深感失望。记者们会先快速地问一遍常规问题(您从哪里获得灵感?您笔下的角色是基于真实人物创造的吗?您笔下的主角和您自己有多少相似之处?),我给出的答案越是简短,他们就越喜欢。(我心里却不是那样想的。和我的回答不一样,一点儿也不一样。)接着,就轮到他们等候的东西了,他们来采访我就是为了听到那些东西。他们的脸上会写满梦幻与期待。他们就像是临睡前等待听故事的小孩子。他们会说,那您呢,温特小姐,跟我说说您自己的故事吧。

于是我便开始讲故事。其实只是简单的小故事,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只是一些经过巧妙组合的小片段,散布着一个令人难忘的主旨和几个亮点。它们只是被我丢弃在破布袋底部的边角废料。这样的故事我还有几百个。它们是小说和故事里被删除的片段,是从未完成的情节,是我从未找到用处的流产的人物和美景。它们是在编辑中被删减掉的碎片。接受采访就是把原本无用的破碎情节经过整合,重新缝在一起,完成时就是一篇全新的人物专访。

记者们走时都是兴高采烈的,他们的手心里紧紧握着笔记本,就像生日派对结束后攥着糖果的小孩子。以后他们会把这当成一件大事告诉他们的孙子孙女:“有一天,我见到维达·温特,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回过头来继续说《班伯里先驱报》派来的那个男孩。他说:“温特小姐,告诉我真相。”哦,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要求?采访我的人往往都会设计各种计谋,处心积虑地引我说出真相,我在一英里之外就能认清他们,但这个男孩的要求算什么?太好笑了。我的意思是说,他究竟指望听到什么?

一个好问题。他期望得到什么?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热火。他紧紧地盯着我。搜寻,探究。他在寻找某种特殊的东西,我敢肯定。他的额头上都是汗。或许他身体有点不舒服。告诉我真相,他说。

我的内心涌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昨日再现。以前的生活犹如潮水一般,在我的胸中激荡,在我的血管里升起一波潮汐,向我的太阳穴送去阵阵涟漪。他的要求异常刺激。告诉我真相。

我仔细考虑了他的要求。我在脑子里反复思量,斟酌可能的结果。他扰乱了我的情绪,这个男孩子,他那苍白的脸庞和充满激情的眼睛让我感到不安。

“好吧,”我说。

一小时后他走了。心不在焉地与我道别,再也没有回头看。

我没有告诉他真相。我怎么可能告诉他真相呢?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乏味、营养不良的小故事。没有火花,没有亮点,只有一些黯然失色的枯燥片段,我将它们粗糙地组织在一起。这种故事听起来很像是真实的生活。或者,更确切地说,人们以为真实的生活是那样的,其实并非如此。对我这样有才能的人而言,创造一个那么无趣的故事并不容易。

我透过窗户目送他。他拖着脚走上大街,垂头丧气,每一步都走得疲惫而费劲。所有的活力、能量和热情都消失不见了。是我杀死了它们。不全是我的责任。他本该更明智,不该相信我。

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但是我的胃里、太阳穴处和指尖所感受到的感觉——却久久挥之不去。想到那个男孩子所说的话,那种感觉就一阵阵向我袭来。告诉我真相。“不,”我说。我一遍又一遍地拒绝。不。然而就是没有办法驱走它。这让我分心。更糟糕的是,这还是一种威胁。最后,我与它达成协议。“现在不行。”它叹气、坐立不安,但最终它平静下来了。那种感觉平息后,我几乎忘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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