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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敬明
从小到大,我养过很多只宠物,它们陆陆续续地陪伴着我,从我几岁,到现在而立之年。我虽然不能说依然年轻,但至少,我并不衰老,然而,它们中的很多,可能已经走在生命旅程的末尾,或者,已经短短地,陪伴了我一辈子。
这是它们的岁月,小小的,短短的,出现在我的生命力。
1
第一次养狗还是在我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宠物狗卖得很贵,对普通的家庭来说也算是奢侈品了。所以,当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父亲正抱着一只白色的小哈巴狗时,我欣喜若狂。我们给那只白色的小狗取名叫欢欢。因为它看起来一直很欢乐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家里除了家人之外,还有一个别的生命的感觉,闹闹的,乱乱的,但又充满了生机。
特别是寒假和暑假的时候,父母都去上班,而我一个人在家里。欢欢没有到来之前,我都是安静地看书,写字,或者在院子里趴在水池边上看睡莲。而有了欢欢之后,就算父母不在家,感觉房间里也是热闹的。它会故意和我追逐,打闹,会把它的玩具咬过来放到我脚下。它也会仰面躺在我的大腿上,睡得打起呼噜。
后来,它因为生病,死了。
那个时候,还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动物医院,兽医也很少。所以,疾病来得很快,它在我的怀里渐渐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好像也不是很痛苦,它最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掌心,然后就闭上眼睛睡着了——我以为它只是睡着了。
2
欢欢去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家里的氛围都变得很安静。我看得出大家的不习惯。但我从小并不是一个很闹腾的小孩儿,所以,我也只是重新变回以前的样子,在写字台前看书,写钢笔字,看窗外的树影从稀薄变得浓郁。也偶尔想起它,仿佛听见它在隔壁房间里咬木头的声音。
我没想到反倒是我妈妈比我还要不适应,但那时家里经济条件并不是太好,没办法再花一笔钱又去买一只纯种的宠物狗。
有一天妈妈回家来的时候,抱着一只灰色的毛茸茸的小狗,她说路过街边,有狗贩子把这一堆小狗放在一个纸盒子里,其中这只从盒子里爬了出去,跑到我妈妈脚背上蜷缩了下来,安静地睡着了。我妈妈就把它带了回来。
一开始,狗狗小小的,很可爱。但是,毕竟不是宠物狗,而是一般的土狗,所以很快就长得越来越大。那个时候,我家房间并不大,而且父母白天都要上班,我要上课,所以,经常回来,就看见家里被咬得乱七八糟。我爸爸很生气,有时候也揍它几下,但我都护着。
后来,有一天我放学回来,它就不见了。
我问爸爸,我说,狗狗呢?——我们都还没有来得及给它取名字。
爸爸没有回答我,他背对我站在厨房里,说,送人了。你先去洗手,准备吃饭。
我愣住了。
然后我回房间,难过得哭了。
我好几天没有和爸爸说话。
3
后来,我一个人到了上海,养过金毛,养过哈士奇,养过泰迪,养过长毛腊肠。
爸妈年纪也渐渐大了,不是那么喜欢狗了。因为他们觉得麻烦。
但我一直都很喜欢。
狗狗和我一起睡觉,我起床,它们就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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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们,本文周三入V,会从第74章开始倒V,看过的同学不要重复购买了。蔷薇在此谢谢所有小天使的陪伴,以及入么哒日更,时间为每晚八点到八点半之间!!!!!!!!!原名凡骨,现在更名为伪废柴修仙记纵一身凡骨,仙命难改。既然不能成为凡人,那就成为这个万华神州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她的求生之道,永无止境!蔷薇在这里跟大家郑重道歉,因为出版停更的事情,实在抱歉!也非常感谢这么久以来大家的支持!本文会从今天起恢复更新,以后每天晚上八点到八点半之间准备更新,日更到结束!另外看到大家对文有些疑惑,在这边解释一下,女主本尊已经足够强大了,所以道行的修练不是本文的重点,主要是修心,因为她从小被关在某处,并藉由药力提升道行,导致道心的历练跟不上修为,因此才有了破斧沉舟抛弃修为重入凡尘修心的故事。所以她是没有修为的,唯一只有三次救命元神,非最危急关头她是不会轻易使用。女主最大的金手指就是她的修为,所以没有再给她更多的金手指了,因为修心,前期不爽,女主怕死胆小,而后慢慢成长,修成坚定道心,所以呢,喜欢爽爽的或者牛叉轰轰或者冷漠高贵等等的女主的读者,要失望了,我很抱歉,可以理解你们的心情,但是也请理解偶尔偶尔我也想写一个不那么完美强悍的主角,如果觉得不爱,请叉叉哈,我们可以相约下本书,希望下一次我的文可以入你的眼,非常感谢手下留情的亲们。本文不够爽,起码在前半部分是不够的,当然后半部分会爽起来很酸爽!本文封面照片由蔷薇于2013年3月摄于天门山,特别感谢夏闲妹子友情处理并设计。我好爱啊,你们呢,嘻嘻。推荐自己完结的两个网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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