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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一步一步靠近我想要的生活
01从员工到艺人
我到北京以后,有一个习惯。只要是经历了什么大事,就在一个文档上记下来。记到2007年8月28日那天的时候,我在文档上打了一条长长的分割线。那是我和搜狐签署演艺经纪合约的日子,我从搜狐的员工变成了艺人。
那是我第二次签“卖身契”,第一次在2003年,被骗了,签完约交完钱整个公司都搬空了。但是我觉得搜狐要整个搬空的话,怎么的也要个两三天,我应该会发现,哈哈,只是缓解一下气氛,其实我想说的是,从员工到艺人,那是我做过的最艰难的选择。
2006年6月,搜狐娱乐公司成立,签约了第一批艺人——《搜狗女生》的优秀选手们。我是签约仪式的主持人,还在场上开玩笑说:“为什么我在搜狐做了这么久的主持人,公司都不包装我呢?”一年以后,我的玩笑得到了回应,公司决定要和我签约。
有一个成语叫“叶公好龙”,说是叶公真正见到了龙,吓得不行,董公也一样。我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个未知的未来,签约就是“我拿青春赌明天”,不签就是“你用真情换此生”,怎么选?
有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我就直说吧,就是收入问题。那时候如果选择成为艺人,就需要先从公司员工变成自由人,然后再签约——说白了就是要离职。我手里有一部分搜狐的股票期权,熬到2009年就可以行权了,会赚十几万吧,不知道,也许几十万,但是一旦离职,就要损失很多,我妈因为这个不太同意我签艺人约。
但这不是我考虑的重点,股票期权相当于奖励,本身就不是自己“赚”回来的。我觉得作为艺人,几年之内赚个十几万的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我错了,我后面几年的经历验证了一个道理:不红的艺人真的不赚钱,哈哈。
我考虑的重点是发展:作为搜狐员工的我,有看得见的未来,我应该慢慢会升职,成为主编、经理、总监;如果选择成为艺人,就失去了职场的上升通道,好像火车突然变了另外一条轨道,又或者游戏突然变了规则,以前和自己的同事们赛跑,现在要和明星们跑。
有一件事儿使我最终做出了选择。
2007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有一百名歌星在天安门广场合唱了一首《WeAreReady》,我就是其中之一。你没看错,百名歌星之一哦,现在想想还是有点儿小激动呢。
当时还在犹豫签不签,公司就先给了我一次“艺人初体验”。演出前几天,我被叫去录音和拍MV。到了现场先填了一张表格,在“代表作”一栏我硬着头皮写下《秋天是用来分手的季节》,然后被领到一个房间,唱“啦啦啦”的部分,“啦啦啦”了一遍就被领到另一个房间拍MV。我和其他几位歌手站在一起,在最边上,镜头摇过来摇过去拍了几遍,后来MV里确实有我——的半张脸——多亏脸大。
我们还被送去一个很大很大的排练厅练舞蹈,练了两天。好在人够多,看不出来我跳得不好。我其实挺努力的,但还是不好,而且我在所有人里,不仅舞姿最不协调,穿得也最不合群,太普通了,像哪位大腕儿的替身。可是也没道理啊,都有替身了的大腕儿怎么会站在第八排呢?
我只好安慰自己:“没关系,你是员工,他们都是艺人,而且你已经是百分之一了,第八排也是百分之一啊。”
演出当天,我们穿上了统一的服装,我终于显得不那么另类了。尽管后来电视直播没有拍到我的脸,但是我很骄傲参与了那次演出。我在天安门广场上,在第八排卖力地又唱又跳,看着身边也同样卖力唱跳的明星们,突然,我觉得周围的一切慢慢地静止了,耳边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想起小时候自己给自己录的磁带,想起在沈阳睡马路弹琴卖唱,想起见证乐队、及格乐队、天空乐队,想起在报社的楼下捧着花等雪村,想起名人唱片公司墙上的纪如璟,想起在半夜看煤堆,还想起西藏的群星演唱会。这一路的轨迹,本来不就是要自己通往这里,和他们站在一起吗?
我做出了选择,确切地说,是不同时期的“我”替我做出了选择。我决定正视自己和他们的差距,不再拿员工当借口,替那些“我”们,拼出一个未来。
2007年8月28日,我正式签约成为搜狐旗下的艺人。从那天起,我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吗?并没有,作为艺人的我,只要不是外出工作,依然早上九点出现在公司,做那些熟悉的事情,还经常加班,因为不上班我会没有归属感,空空的。到最后连搜狐的人力资源部都感动了,他们为我修订了签约条款。2011年7月27日,搜狐恢复了我的员工身份,我终于又有加班费了。
现在,我是娱乐圈很特别的艺人,主持完节目或者拍完戏,就换上运动服回公司开会,找选题,写稿子;我也是IT界很特别的员工,上完班,就涂脂抹粉,出去站台,或者坐,哈哈。我喜欢这样的状态,既不是在和自己的同事们赛跑,也不是和明星们跑。
我只是自己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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