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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会给你引见的是费谢尔史密斯。是我在a国进修时候认识的,史密斯先生在a国硅谷很出名,他的目光是出了奇的好,作为天使投资人,他一共做了……对医药行业的话,他一直说这是风向产业……天丰集团主营业务是做这个的,和他聊一聊,或许你会有收获……”
因为费谢尔史密斯挽着女伴,一直在和人交谈,沈金霖就多说了几句,他忽然发现,宁蓁蓁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那双黝黑的瞳眸凝在他身上,让他下意识地想,自己是身上是不是有什么不对。
从宝蓝色斜纹领带,到钻石领带夹,再到西裤的中缝,一直到擦得澄亮的皮鞋。好像没什么不对。
沈金霖再看看宁蓁蓁,饱满欲滴的唇瓣甚至微微扬起,眼底还有些清浅的笑意,她眼里倒影还是自己,而且只有自己。
心跳加速,沈金霖现在已经知道,不是自己犯了心脏病,而是相思病。
压住了心中的波澜,沈金霖还是担心自己出了差错,他的声音里带着些局促,“我是有什么不对吗?”
宁蓁蓁有些好笑的摇头“没有。”
宁蓁蓁在情感上不算敏感,但也不至于像是沈金霖一样迟钝。
在上学期,她一开始以为沈金霖是相亲,才会改变自己的衣品,作息健康起来,没想过沈金霖别的心思,毕竟沈金霖似乎十分介意她的年龄,等到后来,太多的小细节,让她觉得沈金霖似乎对她是有点超出友情的暧昧。
只是,那小小的火苗摇曳了一下,就扑哧一下熄灭了。沈金霖开始出差频繁,宁蓁蓁觉得自己可能是想多了。
等到十八岁的生日一过,沈金霖的表现比频繁出差之前还要明显,让宁蓁蓁又开始琢磨起来了他的心思。
都说是女人心,海底针,宁蓁蓁觉得自己的心思一直挺简单,反而是沈金霖的心思飘忽不定,让她有些捏不准。
一直到今天,她真正确定了沈金霖应该是有意的。
他很不习惯穿西装,他虽然长得不错,但是更喜欢实验室的氛围,刚开始还穿着的是格子衬衫牛仔裤,到后来衣品提高,仍然是休闲而又舒适的风格,这种西装,他好像无法习惯,像是被束缚住了。
酒会这种场合,是让沈金霖不自在的。
但因为她接手了天丰集团,沈金霖利用过去在a国的人脉关系,带着她来找费谢尔史密斯,西装革领带着她参加酒会,而且来之前显然做了不少功课,费心费力把不少人都记下来了,并且给她介绍。
宁蓁蓁想到了这里,那清浅的笑意如同水波涟漪,一圈圈荡漾开来。
两人离得太近,他觉得或许是温度上升,她身上用的香水萦在他的鼻尖。
以前最烦别人用香水,今天却不知道她用的什么香,像是儿时吃的饴糖,甜滋滋的但又不是侵略性十足,而是带着孤傲的冷。
喉结滚动,沈金霖还没有说什么,就听到她开口了,“史密斯先生结束交谈了。”她的手臂自然而然挽住了他的手臂。
比起去年,她又高了,现在穿着高跟鞋差不多到了他眼睛这里。
“嗨。”费谢尔史密斯上前抱了沈金霖,“沈,好久不见。这位是我的太太。”
沈金霖向费谢尔史密斯介绍了宁蓁蓁。
a国人的审美和国内不一样,但是他热情地赞叹她的美,就像是宁蓁蓁美得倾国倾城。
宁蓁蓁第一次跟着沈孟教授去f国的时候,还被这种浮夸的语气吓了一跳,现在很淡然地接受对方的夸奖。
费谢尔史密斯调侃着沈金霖,“沈能被什么样的美人征服,这是我们当时最热闹的一个话题。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只有像是宁女士一样被上帝挚爱的美人,才能虏获沈的心。”
宁蓁蓁用余光打量沈金霖,他也有些想要知道宁蓁蓁的反应,也是偷偷摸摸地看着。
两人目光碰撞,宁蓁蓁还没有什么反应,沈金霖像是被火烫过一样,飞快地别过头,耳根也红了。
宁蓁蓁弯了弯嘴角。
在四个人交谈的时候,霍达带着霍风凌也在这场酒会里。
这个酒会并不大,但是能够参加酒会的人,只有生意做到顶尖的人才能拿到邀请函,无论是魏斌还是宁蓁蓁曾经见过的那位刘总,都远远没有资格进来。
霍达注意到了儿子的视线,以为他看得是费谢尔史密斯,就说道,“那位费谢尔史密斯在a国很出名。”他看了一眼沈金霖还有宁蓁蓁,不知道这两人的来历。
“我看到是那个华国女人。”霍风凌终于想起来,这位是苏渺渺的继姐,因为苏渺渺说起了魏家兄妹两人争夺亡母遗产的事,他看了一眼对方的照片,“我有点印象。”
霍达饶有兴致地问道“什么身份?”难得这里有他不认识的人,而儿子认识的。
霍风凌说了魏家的事,因为亡母的遗产,宁蓁蓁和魏家处于决裂状态,拿着的是天丰集团的控股权。
霍达呷了一口香槟,金色的起泡酒在口腔之中炸开。
儿子口中说着钱哪儿有感情重要,在霍达看来,要是拱手把钱财直接换了一丁点的股份,才是血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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