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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巴黎的路上,我把我的使命从头捋了一遍,还是疑虑多多。现在我眼前没有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痛不欲生的样子,能更冷静地理清一下这件事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举止中出现的种种矛盾令我感到迷惑。她很不幸,可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她竟然能够把她的不幸表演出来。她明显准备好了要大哭一场,因为她在身边放置了很多块手绢儿。我对她这种有备而为的行为深感佩服,但现在回想起来,她的眼泪也并不那么感人了。我拿不准她渴望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因为害怕外界的流言蜚语;我也怀疑情变之痛在她破碎的心里,是否掺杂了虚荣受损的折磨。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来说是龌龊的,因此我感到恓惶。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是在摆姿态,高贵中有多少出自卑鄙,堕落中有多少是圣洁的。
然而,我这趟出行有一些冒险的成分,我快到巴黎时,情绪高涨起来。我也从演戏的角度来看自己,很高兴扮演了一个受托的朋友的角色,要把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宽宏大量的妻子身边。我决定第二天晚上去拜访斯特里克兰德,因为我本能地感觉到,这个时间一定得费些心来选择。午饭以前从感情上把人说服是不大可能的。我当时经常为爱情所困扰,不过只有在吃过茶点后我才能想象到婚姻的幸福。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住在比利时旅馆。我在自己所住的旅馆打听这个地方,但是门房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让我始料不及。我从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那里听说,那是一家很大的、高档次的旅馆,位于里沃利路后面。我们在一本城市指南里查寻了一下。唯一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在摩纳路。那个地区一点也不时髦,甚至很不体面。我不由得摇了摇头。
“一定不是这个旅馆吧。”我说。
门房耸了耸肩。巴黎没有别的旅馆叫这个名字了。我突然想到,斯特里克兰德到底还是隐瞒了他的住址。他给合伙人那个地址,说不定就是想捉弄他一下。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觉得这很符合斯特里克兰德的幽默感。把满腔气愤的证券经纪人引到巴黎来,在一条脏兮兮的街上找到一所名声不佳的住房,叫他白跑一趟。尽管这样,我觉得还是得去看看。第二天大约六点钟,我叫了一辆马车赶往摩纳路,但是在街角就把马车打发掉了,因为我想先走到那个旅馆,把那地方打量一下再进去。街上到处是为穷人开的商店,快到街中心时,左边街道上,有一家名叫比利时的旅馆。我自己住的旅馆已经够掉价了,但和这家旅馆相比,可就阔气多了。这是一座寒酸的建筑物,多年没有粉刷过,一副破败的样子,倒是映衬得街道两旁的房子干净整洁多了。脏兮兮的窗户都关着。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和那个不知名的女人肯定不是在这种地方享受罪恶而奢华的生活的,他可为了她已经抛弃了名誉和职责。我很恼火,因为我觉得自己一直在充当傻瓜,差一点没有上前问清楚情况就转身离去。最后之所以进去,只是为了能够告诉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我已经竭尽全力了。
旅馆开在一家商店的旁边。门开着,一进门就有一块牌子:账房在楼上30①。我走上狭窄的楼梯,在楼梯平台上看见了一个玻璃隔起来的小隔间,里面摆着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外面摆了一条板凳,晚上看门人也许就在这板凳上打发难熬的长夜。周围没有人,但是在电铃下有侍者的字样。我按响电铃,不一会儿一个侍者露面了。侍者是一个年轻男子,眼神贼溜溜的,哭丧着脸。他身着短袖衬衫,趿拉着一双室内拖鞋。
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口打听时会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
“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可是住这里吗?”我问道。
“三十二号,六楼。”
我大感惊愕,一时间竟然没有作答。
“他在房间里吗?”
侍者看了看账房里的一块木板。
“他没在这里留钥匙。你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感觉还是多问一下好。
“太太也住这里吗?”
“只有先生一个人。”
侍者满腹狐疑地打量我,看着我走上楼梯。楼梯黑魆魆的,空气不好,到处一股难闻的霉味。上到三楼时,一个女人打开门,身穿睡衣,头发乱蓬蓬的,一声不吭地目送我过去。终于,我爬到了六楼,敲响了三十二号的门。里面响了一声,门打开了一部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站在我跟前,一言不发。他显然没有认出我来。
我告诉了他我的名字,尽量做出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吧。我很荣幸和你在六月里一起吃过晚餐。”
“快进来,”他高兴地说,“见到你很开心。坐吧。”
我进去了。这是一间很逼仄的房间,塞满了家具,法国人称这种家具款式为路易·菲利普。大木床上有一条鼓鼓囊囊的红色鸭绒被,一个大立柜,一张圆桌,一个小小的洗脸架,两把软座椅子,包了红色平纹布。什么东西都脏兮兮、破破烂烂的。麦克安德鲁上校信心十足地描述的那种穷奢极欲的享受,一点也看不出来。斯特里克兰德把乱堆在一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让我坐下。
“我能为你效劳什么呢?”他问道。
在这样窄小的屋子里,他显得比我印象中的块头更大。他穿了一件诺福克旧夹克,好多天没有刮胡子了。我上次看见他时,他拾掇得干净整洁,但是看上去不大自在。现在,尽管样子既不整洁又不利落,但是他看上去完全一副居家随意的样子。我不知道他听了我早有腹稿的话,会有什么反应。
“我受你妻子之托,来看看你。”
“我正要在晚餐前到外面喝一杯。你就跟我一起去吧。你喜欢苦艾酒吗?”
“我能喝一点。”
“那就走吧。”
他戴上一顶圆顶礼帽,帽子看样子也急待洗刷一下了。
“我们可以一起用餐。你欠我一顿饭,你知道吧。”
“当然。就你一个人吗?”
我暗自庆幸把这个最重要的问题非常自然地说出来了。
“哦,是的。实际上,我三天来都没有和人说过话了。我的法语实在是太差劲了。”
我先他一步走下楼梯之际,不禁纳闷那个茶庄的小女子出了什么状况。是他们吵架了,还是他迷恋女色的劲儿过去了?看这样子,他似乎是不可能有步骤地准备一年,孤注一掷地离家出走的。我们走上克利希大道,在一家大咖啡馆摆在人行道上的一张大桌子边坐了下来。
30①本书楷体部分原文为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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