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要能帮上忙,都是好点子。”
“姨娘不妨试试给我家小姐画饼?”
“画饼?”
素喜一时松懈,竟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就是画饼充饥的意思,姨娘这会儿千万不要把我家小姐当作主母看待,把她当成您的上属,把这次出门当作公差,通过察言观色,分条明晰地向她罗列这几日的差事安排。”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你一定要留一方余地让她为你解惑,无论她怎么回答你,你都要无理由地追随她,且夸耀她。”
这边是职场捧杀老板之道,可是她从入门师傅那里学来的妙招。
“但在胡夫人那,您可以稍微用闲聊的语气接话,但一定要显出公私分明的态度。”
“一个是公,一个是私,您只要把她们的界限分清,就能全身而退。”
洛雁听完这番话,微微露出惊讶的神情。
她从没往这方面细想过。
不把自己的身份放低,只把沈思琼当作上属,回复只是例行公事?
有趣。
洛雁朝素喜点了点头,便让石榴给她取了件比较素净的衣裙出来,着了淡妆,气色更加不错,显得人也精神起来了。
当她梳理完后,洛雁突然起身从床褥里抽出一个书袋,递给素喜,“这是我先前给家中胞弟所做,原想要托爷通过驿站把这东西送回京,怎料一直不得机会,还请素喜姑娘帮个忙,帮我把这东西寄回去,地址便在这书袋的夹层之中。”
素喜没想到洛雁竟对自己信任至此,竟连家中物件都放心她寄?
虽说在现代这没什么,但她现在身处大赢,这里的人极为重视家中隐私,即使是家中一个极小且不起眼的物件,也不会交由外人之手代为转送。
洛雁此举瞬间让素喜觉得心头一暖。
但她心里也明白,要是让沈思琼知晓她们二人之间联系过于紧密的话,定会怀疑她的忠心。
于是她借口方便,悄悄把东西拿到马车上去,到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再把东西带下来、寄出去。
洛雁收拾好,便领着石榴先到了正屋。
沈思琼注意到素喜不在,也没多问。
人有三急,她肯定不能拦着。
反倒是洛雁,见她这般神采奕奕,沈思琼顿时生出一丝不爽。
结果还没等她开口,洛雁便恭恭敬敬行了个礼,“主母安好,奴婢这几日在胡夫人这确实受益匪浅。奴婢第一日学会了焚香,第二日学会了做茶,第三日学会了插花,第四日学会了作画......”
沈思琼听着听着,就变了脸色。
她又不是送她过来进修的?学这么多技能做什么?
等她耐着性子听完洛雁罗列的每日行程后,却等来一句,“奴婢在胡夫人跟前学会这么多有用的本领,日后回去便能更好地侍奉主母,也能更好地为主母排忧解难。”
啊?
她学这么多技能竟是为了她?
沈思琼端着茶杯的手僵在半空,神情诡异。
洛雁见沈思琼并未出声挑刺,便继续说下去,“虽然奴婢学了这么多,但有一点还是需要请主母赐教,这对弈实属难为到奴婢了,听闻主母还在闺中时,棋艺便得了贵妃娘娘的称赞。奴婢生怕自己一手烂棋陪主母解闷时,惹得主母厌烦,还请主母指教奴婢一二。”
只要不危及到自己名声的事,沈思琼属于好了伤疤忘了疼。
背景不断变化,实力一直变强 师弟带我飞[重生] 考古队的日子 恩公有理 剑魔奇侠 指间欢颜 爱情不是一杯茶 三圣天下 刁蛮公主 千金乞丐 武则天之无敌风流 月魄在天 魔女天娇美人志 新九龙神鼎 反盗墓公司工作笔记 轻熟御姐:师弟别捣蛋,我怀孕了 来扮家家酒 葫芦奇缘 神州传奇小说 肥肥向前冲 番外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