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 杀头猪(第1页)

一家人在山上挖到下午,仇得发也挖了一袋子,为了感谢三婶他主动帮着背了一袋。

从村子里过,有的人家门开着就看见他们背的麻袋鼓鼓囊囊的,也看不见是个啥?

想问问可人家已经走过去了,心里想着下次也跟着他们去。

到了家卸下口袋,仇得发便背上自己的说道:“等明天我来还口袋,我先回去了。”

柳氏便喊住他:“这个你拿着,外面的皮撕了吃,就是今天咱们挖的山药。”

仇得发也不客气,接过来撕去外皮就咬了一口,味道不错粉糯粉糯的还有丝丝清甜。

他高兴的背着口袋回去了。

“娘,这个怎么办?”仇得贵指着像生姜又像竹子的这个草药问道。

“先吃点东西,吃完了,你拿上这个,还有那几个黑疙瘩一起给老大夫看看,是药就卖,不是也省得我们背去县城了。”

仇得贵心急,拿了两块拳头大的山药就背着背篓走了。

“嗷……嗷……嗷嗷”

李云岚吃着山药听见外面有猪叫声,便往院门走去。

打开院门看见一个骡子车拉着两me头猪,那猪在笼子里嗷嗷叫唤。

李云岚便大声的问:“这猪多少钱一斤收啊?”

那屠夫吆喝着骡子停下来回道:“十文一斤,大嫂子家里有生猪卖啊?”

李云岚笑笑道:“我家猪小,再等等。”

屠夫也不恼又吆喝着骡子走。

她关上门喊道:“春花?咱家猪有多少斤?”

柳氏:“一百来斤一头。”

“咋这么小?”

柳氏笑着说:“娘…咱这猪是黑猪,想它长得大,要喂两年才能有两三百斤,可谁家能白喂它们一年?”

这个李云岚也不懂,她想着要不卖一头,留一头杀了自家吃。

她班里有个贵州来的插班生,她说她们家以前过年杀一头猪,做成腊肉收起来,要吃一年的。

她爸以前也做咸肉,但是不熏直接挂在太阳底下晒干,店里倒是会进各地风味的腊肉熏鱼,像云南的火腿和金华的火腿味道就很不一样。

想起来就让人流口水,就这么决定了,卖一头家里杀一头。

天快擦黑时院门被人砰…砰砰的敲得震天响,柳氏刚打开门仇得贵就进了院子关上了门。

然后拉着柳氏就进了二房,端了凳子坐到老娘的身边。

众人看着他上扬的唇角和这一系列的动作,仇得福嘴快的问:“大哥你捡到钱了,笑成这样?”

仇得贵摸了摸脸道:“有吗?我笑了吗?哈哈…和捡到钱差不多了。”他从怀里掏出个荷包给李云岚:“娘,那生姜似得药材叫黄精,老大夫一两银子收了,还有那黑疙瘩叫茯苓,老大夫说一两茯苓一两金,一两茯苓一两金啊娘…那茯苓足足有二十三斤呢娘…你听清楚了没有?”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耳边回荡着一两茯苓一两金这几个字。

柳氏哆嗦着嘴:“那得多少钱啊?”

祁同伟:胜天半子,我要逆天改命  示见之眼之二 曙光乍现  二次元黄毛系统  烟花方胜结  失控的电影世界  龙越诸事琐碎记  鬼才相师  独爱狂潮  转生成玛丽苏文完结后的替死公主  天官赐福  总裁虐恋之绝色新娘  疯狂作死被读心,假千金成团宠了  侯府炮灰读我心声后,狂杀剧情  吃瓜!恶毒男配被读心大佬争着宠  桃运官途  开着导航穿越  紫薇学园1  全家横死,重生后她带娃杀疯了  白衣卿相  娇册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