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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识我?
虽然周大小姐这个称呼久违了,但我还是能知道——说的就是俺。
她怎么会认识我?
可是我不认识她呀,这样极品美女,我见过不可能没有印象。
难道我老年痴呆了。
金铃铛叹了一口气:“三年了,我就知道你不会记得我了,但是当年在沙漠中施水之恩,铃儿没齿难忘。”
烈君绝来招惹花魁?1
金铃铛叹了一口气:“三年了,我就知道你不会记得我了,但是当年在沙漠中施水之恩,铃儿没齿难忘。”
我心念急转,想到——三年……
三年前,我还没有穿越来这里,那时候的周娇也是真正的周娇。
我明白了,一定是当年的周娇不知道为什么学雷锋做好事,救过一次金铃铛。
看来这个周娇还真是会挑人,随手救了一个人,竟然以后做了花魁。
金铃铛看我的表情,失望地道:“大小姐果然不记得了,可是铃儿还一直记着大小姐,在那一场沙漠风暴里,要是没有大小姐,铃儿早就死于非命了。”
我赶紧道:“不是不是,我现在想起来了,你长得这么漂亮,怎么可能忘记呢?”
——奇怪,这一个在京城的花魁,为什么会在沙漠里遇上风暴?要说起来,邺城离沙漠比较近,周娇是有可能去沙漠的,但是金铃铛为何会去那里?一个这样的美女,不该被人金屋藏娇么?为何会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金铃铛表情好了些,我又笑着说:“其实这些小事何足挂齿,你现在这么有名,我完全没有想到是你。”
太好了。
太好了。
这真是意外之喜。
这个金铃铛,欠了“我”一次救命之恩!!!
那么,让她和我做生意基本是没有什么问题了!!!说不定让她做我的代言人,还可以不收钱~!(你就知道钱!)
金铃铛叹息了一声:“有名又有何用,心中是苦的——所以刚才我一看见大小姐就认出了你,一定要和你一叙。”
我苦笑道:“是吧,这一下我可招人恨了。”
波斯猫却在一边笑得好诡异:“城主大人还怕招人恨?我以为你早就练成金刚不坏之身了呢!”
金铃铛看着波斯猫好气又好笑:“你怎么这个样子——我都——”
她话还没说完,突然刚才那老鸨急急地跑了进来:“姑娘,姑娘!!!不好了!!!”
烈君绝来招惹花魁?2
她话还没说完,突然刚才那老鸨急急地跑了进来:“姑娘,姑娘!!!不好了!!!”
“怎么了,大惊小怪的,今天我已经选客选好了,要是有人要闯进来,就唤人赶出去。”
金铃铛的表情带着一丝冷,完全没有刚才那样春水似地温柔。
老鸨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人不是寻常人物,咱们得罪不起——”
金铃铛冷道:“什么人我们得罪不起?当朝尚书的嫡亲儿子我都曾赶出去,那人还不是狗一样舔我的脚趾。”
老鸨急道:“这一位可是——”
奇怪了,有甚么人,能让见惯大场面的老鸨如此慌张?
话音未落,突然响起了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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