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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吉是俄语的音译,就是俄式连衣裙的意思。衣服从来是一种文化政治符号。当中国男人的服装从中山装、列宁装,逐渐过渡到毛制服的时候,中国的女人穿起了“老大哥”的姐妹的服装——布拉吉。布拉吉是苏联女英雄卓娅所穿的衣服,是苏联红军的全体情人“喀秋莎”所穿的衣服,“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布拉吉一方面具有“进步”的政治意义,另一方面又能够显示女性的身体美,它便捷、轻盈、活泼、经济,上至中央级的大演员,下至幼儿园的小女孩,都能穿,爱穿。举国上下飘舞着千千万万件布拉吉,就像开满了千千万万朵水仙花,清新的空气,朴素的情感,昂扬的精神,火热的生活……一个崭新的时代,犹如旋转的布拉吉一样向人们展示着美好的理想,美好的明天。只几年的工夫,“布拉吉”就成了汉语中一个最常用的外来词。
除了各式各样的布拉吉,50年代的妇女还喜欢穿长裙、小翻领上衣、半高跟皮鞋。比起40年代,减少了许多奢华和“泡沫经济”现象,代之以更加大众化的“集体消费”审美观。一般妇女的服装总数不是很多,但那时的产品质量是绝对卓越的,香港的居民很喜欢托人购买广州、上海和北京的产品。所以一年有几套衣服也就足够姑娘们展示青春的风采了。
50年代的中国城市里,盛行周末舞会。那时的舞会正规、优雅,是有距离的亲眼,是同志关系与朋友关系的结合。50年代的“舞迷”,到了80年代,跳起舞来,步伐充满旋律,风度翩翩,令年轻人称羡不已。布拉吉和含蓄的长裙,就是那种温馨浪漫的舞会上的灵魂。
过于花哨、过于暴露、过于昂贵的服饰,在50年代没有受到明确的禁止,但在社会风气上受到人们自然的轻视,因为那意味着腐朽、轻佻,意味着剥削、反动,意味着资产阶级,意味着美帝国主义。崇尚刚健清新之美,是历史上每一个朝代开国之初的共同点。初期过去之后,有的走向多元繁复,有的走向衰朽淫靡,有的走向极端专制。50年代以后的中国女装,则走向了一种特殊的美学状态。
不爱红装爱武装
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年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敌视、封锁和战略包围的态度,“老大哥”苏联又因对中国奴役收买不成而背信弃义,翻脸逼债,进而在千里边境上陈兵百万,中国处在一种“大雪压青松”的异常严峻的国际形势之下,因此对国防武装力量的高度重视,就成了60年代、70年代的全国共识。加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几十年战史给人民留下的美好形象,“最可爱的人”成为许多男女青年向往的人生选择,也成为许多姑娘择偶的理想目标。体现在服装方面,就是军装成了整个民族长期高居于排行榜之首的流行装。
1961年2月,毛泽东写下了那首传诵一时的《七绝·为女民兵题照》:
飒爽英姿五尺枪,
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
不爱红装爱武装。
军装,具有一种统一美、组织美、仪式美。身穿军装,意味着自愿隶属于某个高度统一化的组织,自愿服从于某种统一的组织目标,自愿献身于某项灵魂的仪式。在身穿军装之时,个体感到了融入群体的巨大快感,这种快感来自于个体与群体的彼此认同和相互承担。它使生命获得了极大的依靠和自信,所谓“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七亿人民七亿兵,万里江山万里营。”凭借这种空前的大统一,中国能够在20年的时间内与苏美两霸抗衡,那段准军事化的生活在全体人民心中刻下了抹不去的深痕。
准军事化的过程是与淡化性别同时进行的。这时的女性服装不是突出女性的性征,而是遮掩和弱化女性的性征。宽领长袖,肥腰阔裆,表面上最大限度地隐藏了女性的肉体,实际上却百倍地增强了男性对于女性肉体的想象。身穿军装的姑娘给人带来一种极富挑战性的性感。许多学校中的美女、校花,都成了各大军区招兵的热门人物。最漂亮的姑娘大多数都在部队里,她们成为“最可爱的人”中的“最可爱的人”。
“不爱红装爱武装”也不一定就是要穿军装。除了军装,凡是和男性服装比较接近的服装,都有机会被女性选用。在工厂,男女工作服的样式区别不大;在农村,男女社员的衣着更为接近;在学校,男女学生最普通的衣服就是“白布衫,蓝裤子”,外加一条红领巾。裙子大面积地消失了,布拉吉被视为“修正主义”的象征。女性穿衣必须“不修边幅”才合乎时代潮流。但是这“不修边幅”又必须是精心设计出来的,如果是真的胡穿乱穿,那也同样被人看不起,被认为是邋遢、埋汰,不讲卫生。就比如穿军装,新的就不如旧的,因为旧的意味着有资格,有历史,有沧桑。聪明的姑娘往往穿一套稍稍褪色的旧军装,偷偷把腰改细一些,把横裆立裆改小一些,胸前戴一枚有夜光效果的毛主席像章,让伟大领袖毛主席随着胸脯的起伏熠熠放光,再配上两条油黑利落的短辫,那真是迷人极了。
以劳动为美,以朴素为美,以贫苦为美,使许多女孩子不但把新衣硬洗成旧衣,而且还要在新衣上打补丁。这是一项十分高级的技巧,因为补丁在多数情况下给人的感觉不美,这就要求补丁的位置、补丁的形状、补丁的搭配,都必须讲究、得体,要给人画龙点睛而不是画蛇添足的感觉。最典型的例子是样板戏《红灯记》里的革命接班人李铁梅的服饰。铁梅身穿红袄蓝裤,在一肩一肘恰到好处地添上两块方形和椭圆形的补丁,宛如中国园林里点缀的两座小亭子一样,给人一种神奇之美。因此,“铁梅服”曾在一些城市流行一时。
不合乎这个潮流,与这个潮流相反的,则被视为“臭美”。表现上海知识青年到黑龙江插队落户的著名长篇小说《征途》中,有一个爱慕虚荣、思想落后的姑娘叫万莉莉,小说开头是这样描写她的:
这天,她听说这家百货商店到了一批高级小提琴,一清早就打扮得衣冠楚楚——身穿深灰色新式风雪大衣,头戴浅灰色绒线风雷帽,脚上穿一双半高腰麂皮鞋,来到商店门前等着开门做第一个顾客。
万莉莉的打扮如果换一个时代,可能就是美的,可见所谓“美”,并没有绝对的标准,美是有时间性、空间性,更有民族性、阶级性的。60年代、70年代所推崇的是“飒爽英姿”之美,正如当时一首叫做《姐妹》的诗所描绘的:
紫裙衫,红马靴,
红卫兵袖章,银肚帕……
扬鞭跃马雪山下,
一张笑脸迎朝霞……
妈妈,你猜她是谁?
猜吧,猜吧,好妈妈!
——呵,她就是,
就是我多次提到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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