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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大队长家十分热闹,不仅村人过来凑热闹,连知青们也忍不住好奇地跑过来。
宋平西也来了,他的心情非常不好。
他一直以为夏青禾欣赏的是自己这个类型的男人,之前和她接触的时候,她确实流露出少女的羞涩。
本来按他的计划,只要青禾喜欢上他,闹着要嫁他,云红村的大队长夏大志也只能顺着女儿的意。等他娶了夏青禾,成为夏大志的女婿,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换工作,去做些轻省点的活……
至于养家,以夏家爱护夏青禾的劲儿,难不成还能看着他们夫妻挨饿不成?
不要跟他讲什么男人的骨气,下乡四年磨平他心中所有的志气,他原本想着可以回城里的,可一年又一年的过去,看不到出路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最轻松的道路。
盯着门内那男有情、女有意的一幕,宋平西暗暗咬牙。
他原本以为江河怕夏家人找他算账才会躲起来的,可为什么又回来?按他原来的打算,等夏青禾的名声更差的时候,他就以救世主的身份上门提亲的,愿意娶夏青禾这“脏”了的女人,到时夏家一定会感激他,就算结婚也会不计代价的倒贴他。
作为知识分子,宋平西当然知道人工呼吸是怎么一回事,但这并不妨碍他看不起夏青禾,还没结婚,嘴巴就被别的男人亲过了,脏!
他喜欢如同天上的云、地上的白荷花般纯净无瑕的女孩,村子里的女孩又土又丑……就连夏青禾,脸长得还不错,可还是透出一股土气。
夏青禾已经是他所能找到条件最好的乡下姑娘,他也想找城里那些读书多、能欣赏得了他写的诗歌的女孩。即使身边都是下里巴人,他还是拥有一颗阳春白雪的心。
我的女孩,是天上悠然自在的云!
我的女孩,是天山上最纯净的那朵雪莲!
……
总有一天,我会乘着春风摘下那片云!
攀上那最高的雪山摘下那朵雪莲。
宋平西念着诗,生活再苦也不能失去诗人的浪漫情怀。
刚念完诗,不经意间看到旁边一个村里的姑娘朝他傻笑,他嫌恶地转过头,也就农村人觉得这五大三粗的女孩好,曾偷偷看过红楼梦这些禁-书的他根本看不上,太伤眼。
“二妞,你看啥呢?”
高大壮的二妞脸上带着傻笑,“七妹,刚才宋平西看了我一眼,你说他是不是……”
叫七妹的干瘦少女赶紧道:“是什么,啥都不是!刚才几个婶不是说了吗,宋平西中看不中用,就他那点体力,连自己都养不活,不管谁嫁他都吃亏!”
二妞恋恋不舍地盯着宋平西走远的身影,“婶她们不是也说,如果一个女人能干两个人的活就可以考虑吗?”
她啥都不行,就有一把子的气力,是全村拿工分最高的姑娘,比所有男人都高,不仅能养活自己,再养活个大男人绝对没问题。
七妹瞅着她心动的模样,差点没急死。
村里也有姑娘因为知青读了几酸诗心动之下就嫁的,直到婚后的日子过得苦才现,这酸诗再好听也不能当饭吃啊。
二妞能干,身板又结实,在村里不知多受欢迎,可不能被知青给祸害了。
七妹暗自思考着怎么打消好友的念头。
从第一批知青来村子已经十年,早年还好,知青看着好看又有气质非常受欢迎,等后来村里人现他们不会过日子后,就没那么多姑娘想嫁。
现在村子里的姑娘想要结婚,基本上不考虑知青,为了二妞着想,她得跟二妞妈好好聊聊才行。
李红梅摸着自行车,又摸摸缝纫机,脸上满是笑容。
这时,夏青禾道:“妈,我想将缝纫机留给两位嫂子。”
她在心里盘算着,江河的医术好,据说他今天要到城里给大领导看病,以后说不定城里有病人还得指望他,自行车应该留给他用。
算来算去,也就缝纫机用得最少,留给家里的两个嫂子完全没问题。
夏大嫂夏二嫂两眼一亮,就听见自已婆婆板着脸说:“不准留!”
“妈,我不擅长做衣服,平时我的衣裳也都是大嫂二嫂做的。”夏青禾解释,“我带到江家委屈了这台缝纫机,都没用武之地。”
李红梅拍拍女儿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青禾啊,一般的聘礼,布料肉糖果啥的留着就留着,可你看哪家聘礼是自行车这些不陪嫁回去的?这娘家真贪了会被人取笑的。再说了,届时婆家也有意见,你婆婆就不会有想法?这婆媳之道,你敬我我敬你才会长久。”
夏青禾沉默会儿,想到江河明亮的双眼,她小声说:“妈,我觉得大河哥他真的不介意这些。而且,于婶的手艺不是很差吗?您不是说她年轻时被人笑得厉害吗?”
夏二嫂一拍大腿,“对啊!妈,您还跟我说于婶手特笨,江叔裤子破了让她缝,结果裤脚全缝到一块儿,江叔没办法只好自已动手缝衣服,结果被人看到,后来于婶笨手,不擅长缝纫的事传出去,没少让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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