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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天刚亮。
此时,躺在床上的隋戈已经醒了,不过他并未起床,而是眯着眼睛,盯着阳台上的动静。
花盆中那株萝卜,很快就要吐纳元气了,如果真有人在盗取这株萝卜的草木元气,那么他一定会准时出现的。隋戈同学,正等待对方的出现。
晨光越来越亮。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
阳台上却并无动静。别说人影,就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隋戈正在诧异,忽地,一个小拇指大小的黑点出现在隋戈的视野当中,那黑点移动很快,一下子就栖落在萝卜的茎秆顶端。
很显然,这东西就是罪魁祸首!
隋戈溜下床,轻声轻脚地往阳台靠近,隔着玻璃观察着动静。
出乎意料的是,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蜜蜂。
一只大得出奇的蜜蜂!
这只蜜蜂,足足有小拇指大小,比马蜂的个头还要大。
而且,这只蜜蜂身上的环纹和翅膀,都是金色的,隐约透着一种王者的霸气。
的确,这只蜜蜂很有霸气,而且还很霸道,否则哪敢动隋戈的东西。这只蜜蜂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之后,便将屁股伸了出去,并且将它的螫针刺入到萝卜的茎秆当中。
“麻痹的,这只该死的蜜蜂居然会‘采阴补阳’么?”
看见这只蜜蜂竟然用螫针“强奸”他的萝卜,隋戈心头大恨,心说这萝卜可是老子亲自培育出来的,老子自己都还舍不得“采补”,还能让你这只野蜂给采了?
不过,隋戈也有些好奇,这只蜜蜂还真是不一般,居然都知道采补草木元气。不过,这东西能够长这么大的个头,想必也是有些灵性。
但有灵性又如何,这蜜蜂敢跟隋戈同学抢东西,那就是虎口夺食,隋戈自然不能放过它。
于是,隋戈从书桌上抄起一本《人之初体验》破杂志,准备用它将这只蜜蜂拍死。
以隋戈现在的修为,行动速度何其之快,只见他拉开阳台的门,整个人火速闪了出去,当真比兔子还要敏捷,手中卷起的杂志,更是快逾闪电,往那只蜜蜂扫了过去,准备将它自己拍死。
唰!
隋戈手中的杂志极其精准地扫向怪蜂,眼瞅就要将其扫飞,但让隋戈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杂志快要碰到它的一瞬间,怪蜂忽地腾空而起,千钧一发地避开了隋戈手中的杂志。
不仅如此,只听见“嗡”一声,这怪蜂火速冲向了隋戈脸庞,速度快得简直难以形容。
隋戈避之不及,只得挥动左掌挡在了脸庞前面。
哧!
怪蜂调转屁股,在隋戈的掌心处蛰了一下,然后飞速闪远。
一击即中,远扬千里。
痛!痛!痛!
被那怪蜂蛰过的地方,简直痛入骨髓。
更要命的是,整个手掌立即肿了起来,变成了猪肝色,而且迅速往手臂上蔓延。
可想而知,这怪蜂的毒性是何等之强!
隋戈眼疾手快,赶紧将一根九叶悬针松钉在了手臂经脉上,阻止了毒气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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