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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溅过,几瓣杏花乍起。
段青衣说过,莺歌恰恰,便是江南。
我骑着玉骢马招摇过市,额上的一点菱花痣,皎皎如星,溶在三月的春风中。我随意踢了踢小短靴,上面绢绣着几簇泛旧的冰梅,笑对着江南烟陇上的繁花似锦。段青衣口中莺莺燕燕的江南风情并没让我过多瞩目。
毕竟,从本质上讲,我是一个贼,不关心风月,所关心的是哪些战利品将落入我的手心;哪些战利品分文不值,偷它们等于浪费我宝贝的技术含量。
胯下的玉骢马,便是我的战利品之一。
两天前,拜月庙香会上从一远看上去模样貌似俊俏的白衣公子手里,所得。之所以说“貌似模样俊俏”,是因为我没能到近前去考证,而据我多年累积的江湖经验看来,男人这种动物,很多都是“远看山有色,近看大惊失色”的。
那白衣傻小子手下的一帮家丁还曾在马屁股上追了半天。为首的家丁,一看身子骨知道是地球人的来头,但是再看他那张脸,分明是天外来客。我被这新物种吓得花容失色,紧张过度中,脱下一只短靴扔了出去。
要说我掷飞镖的技术那可真不是一般的烂,但是这一次,短靴却掷得不虚此发啊,嘭——就将此人砸倒在地。早知道这样,我将以前的飞镖都做成靴子状就好了。身后那些家丁并没因此而总结教训,依旧狂追不舍。唉,依照他们的智商,根本就理解不了,两条腿是不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
倒是那白衣公子,特沉得住气,眼皮都不眨的,依旧跟拜月庙香会上刚泡的某一闺阁美妞扯扯小手,眉来眼去的。那神轻气闲的样子,根本没把这匹马放在心上。
如此看来,我还是一个好人,替这马换掉了无良的主人。在马背上我还考虑了一个很具现实意义的问题,就是现在江湖上很多少侠,喜欢一身白衣打扮,他们以为这就飘飘出尘了,其实,特别土,一点儿都不时尚。最恐怖的是某些“老侠”,硬是一身白衣。他们以为老黄瓜刷上绿漆,可以蒙混过关。殊不知他们这身打扮,再配上稍稍风尘了的脸蛋,就算不像地狱中的白无常,也像是刚刚奔丧回来。
另外,我第一次做贼的时候,所盗之物,就是做客到我们角浦一中年胖侠的一袭白衫。说到角浦,我得小小插上一段话,那就是,角浦虽然小,但是常有陌生人来此诡异的溜达;陌生人来的次数多了,也就不觉得诡异了。其实,我本来就没当这其中的任何一陌生人诡异过,因为只要你在角浦呆过,接触到总是飞檐走壁且好爱偷看别人洗澡的一斛珠;或者将羽毛扇子上的羽毛摘下来插满头的刘师爷;哪怕是角浦里那种甜瓜的刘土豆,甚至最不起眼的地保吴征福啊、江湖郎中蒋瞎子啊,你就知道什么叫日新月异、斗转星移;其他人在角浦这各色人等之中,简直就是再过平常不过了。
继续说那个被我偷了白衣的中年胖侠。
令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那中年胖侠居然又穿着另外一套白衣晃荡在角浦的阡陌上,把酒临风,作玉树状。我一看,恼了。你怎么能这么玷污“玉树临风”这个词眼在我心中的伟岸形象呢?所以,我再接再厉,不屈不挠,长线作战,一连偷了他十八次。
看着第十八套白衣的时候,我心想,出一趟远门居然会带这么多衣裳,这小子难道是贩衣服的?靠,就是贩衣服的,这下你该“山穷水尽”的穿别的颜色了吧?
为了庆祝这一革命性胜利到来的时刻,我特地一大清早抱着俩地瓜当午饭,跑到他落脚的那家客栈蹲点儿。结果,这个胖侠哥哥,在日上三竿的时候,下身穿着他仅有的小白裤衩,上身缠着客栈的白床单,一脸愤愤走上了大街。他的“白色”偏执狂惊得我将俩地瓜还没啃,就“pia”掉在了地上,砸出两个大窟窿。
后来,白衣胖侠哥哥被角浦的地保吴征福给绑到了我们黄花县府大衙,说是因为这中年胖侠衣着不整、破坏公共秩序;体态丑陋污染社会环境。
马兰花,也就是这位胖侠,名字是后来得知的,刑满释放后,疯哭着跑出黄花县,他拿捏着兰花指拔出腰间宝剑长啸:天妒蓝颜哪!
随后,离开。
不出半月时间,此君(据我推测,是这白衣胖侠)将自己的不幸遭遇传遍江湖。所以,“角浦”二字,便成了“贼窝”的代言词,甚至被误传为:全民皆偷。
但是,待我在江湖之上游荡久了,才知道,马兰花并不是对白色有偏执,而是那段日子,他正在披麻戴孝而已,不想一片孝心,却被我无情的、硬生生的给蹉跎了。
因为角浦村这灰色调传闻的影响,黄花县的政绩一度停滞不前。政绩上不去,县太爷包孜普包大人满心苦恼,茶饭不思,日渐消瘦。
包夫人见老爷如此,凭借着女人猎犬一样的知觉,外加县太爷的绍兴师爷跟村妇一斛珠有前科,便固执的认为包老爷也是不学好,被某个狐狸精给迷了魂,才如此这般。于是,整日里在县衙中一哭二闹三上吊,因为屡吊不死,浪费了无数条麻绳,黄花县的麻绳一度价格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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