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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页)

第二天大清早,二等兵威廉斯就去了马厩。太阳尚未升起,天色暗淡,空气寒冷。潮湿的地上覆盖着薄雾,宛如条条乳白的丝带,天空一片银灰色。去马厩的路上经过一处峭壁,从那里凭眺保护区可一览而尽。树林充满了秋天的色彩,火红和黄色点缀在墨绿色的松树之间,好似一幅泼墨风景画。威廉斯漫步在铺满树叶的林间小路上,时而驻足不动,像是在凝听远方的呼唤。他那晒黑的皮肤被清晨冷空气吹得发红,唇上还有早餐喝的牛奶留下的白色奶印。他这样悠闲地走走停停,走到马厩时,太阳刚升上天空。

马厩里仍然昏暗无光,空无一人。屋内密不通风,暖烘烘的,有股酸甜的气味。士兵走过畜栏时,听到马儿平缓的呼吸声,一种困倦欲睡的鼻声和马嘶声,一双双沉默发光的眼睛都转向他。这个年轻的士兵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糖,他的双手即刻沾满了温热粘粘的唾液。他走进一头小母马的畜栏里,它快生小马驹了。他抚摸着它的大肚子,双臂搂着它的脖子站了一会儿。之后,他又把骡子放出去,圈进围栏。马厩里不是只有他和牲口独处——没多久其他人也都到位了。周六是这里忙碌的日子,上午有为驻地儿童和妇女们举办的骑马培训课程。不一会儿这里变得嘈杂起来,随着喧闹的人声和咚咚的脚步声,畜栏里的马儿也开始烦躁不安。

彭德顿太太是今早第一批到来的骑手之一。像平常一样,陪她来的还有兰登少校,但彭德顿上尉也一起来了,这倒有些反常,因为他习惯在傍晚独自骑马。他们三人坐在围场的栅栏上,等着他们的坐骑备上马鞍。二等兵威廉斯把“火鸟”先牵了出来。上尉的妻子在头一天抱怨的这匹马受伤的事,实为太过夸张,不过是马的左前腿有一处轻微擦伤,已经涂上碘酒了。来到室外,在耀眼的阳光下马紧张地撑圆了鼻孔,扭动着长脖子四处看。它的皮毛梳理得光滑如缎,马鬃在阳光下显得浓密油亮。

作为良种马,乍一看这匹高头大马过于膘肥体壮。它腰背滚圆,四肢粗壮,但它动起来那恣意洒脱的风姿令人倾倒。在卡姆登[12]赛马会上,它曾一度超过了自己伟大的冠军父亲。彭德顿太太骑上马后,它两次后腿直立,欲挣脱冲上跑马道。接着又咬紧嚼子,脖颈弓起,尾巴高举,狂暴地一个横向跨步,口鼻喷着白沫。在这场马与骑手较量的过程中,彭德顿太太放声大笑,兴奋不已地对“火鸟”说:“你这个可爱的老家伙!”较量突然终止,就像突然开始一样。说真的,这种无定性的打闹每天早晨都会上演,也就不能称其为真正的较量。马儿初来乍到时才两岁,尚未接受驯化,那可是够动真格的。有两次彭德顿太太被摔得不轻,还有一次她骑马回来时,士兵们看到她下嘴唇咬破了,毛衣和衬衫上都是血迹。

然而,现在这短暂平凡的较量呈现出戏剧化、表演性色彩——是为自己和观众娱乐而上演的一出诙谐哑剧。即使嘴上泛着白沫,马儿也不忘保持它那豪放不羁的魅力,仿佛知道有观众在欣赏。较量结束后,它站着一动也不动,只是叹了口气,大有年轻丈夫让步于泼辣爱妻而笑叹耸肩的风度。抛开这些表演性叛逆不说,如今这马儿可谓是训练有素。

马厩的士兵们给所有常来骑马的人都起了绰号,他们私下聊天时以此相称。兰登少校叫“水牛”,是因为骑在马鞍上时,他巨大阔厚的双肩下沉,脑袋耷拉着。少校是一名出色的骑手,还是年轻的中尉时,他就在马球场上头角峥嵘。然而,彭德顿上尉压根不善骑马,尽管他本人还没认清这一点。他僵直地端坐在马上,与马术教练指点的位置丝毫不差。倘若他能从身后看到自己骑马的姿势,或许他根本不想骑马了。他的臀部摊在马鞍上,松软地颤动,为此,士兵们都叫他“扭臀上尉”。彭德顿太太,大家直呼她“夫人”,可见她在马厩深受尊敬。

今天早晨这三位骑手一开始先安稳地慢行,彭德顿太太走在前面。二等兵威廉斯一直站着目送他们从视线中消失。不一会儿,他从马蹄踏在坚硬的路面上发出的声响听出他们开始小跑了。此刻的阳光更加强烈,天空的颜色也加深了,变成了温暖的蔚蓝色。新鲜空气中夹杂着动物粪便和烧树叶的味道。士兵伫立了许久,直到中士走上前来友善地向他吼道:“嗨,呆子,你要一直这么傻看下去吗?”马蹄声早已远去。这位年轻士兵把前额的刘海向后撸了一下,慢悠悠地开始干活,一整天都是沉默不语。

入夜后,二等兵威廉斯穿上干净衣服去了树林。他沿着保护区的外缘走到了他上次帮彭德顿上尉清理过的那片林地。屋里没有之前亮堂,只有楼上右边的一个房间和连着餐厅的小门廊里亮着灯。他走近后发现上尉独自在书房里,而上尉的妻子在楼上亮灯的房间里,百叶窗帘已放下来。和这一片儿的所有房子一样,这栋房子也很新,所以院子里的灌木还没有长起来。好在上尉请人给移植了十二棵女贞树,围着院子四周栽了一圈,这里才不显得那么荒秃,没有人气。由于这些枝叶茂密的常青灌木的遮蔽,从街上或邻居家里都不易看到士兵。他站在上尉的窗外,近得倘若上尉打开窗户伸出手,就能触摸到他。

上尉坐在书桌前,背对威廉斯。他看书时一直坐立不安。桌上放了些书和文件,还有一个紫色玻璃酒瓶、一保温瓶茶水及一盒香烟。他喝着热茶和红酒,每隔十到十五分钟给他的琥珀烟嘴上放一支烟。他一直工作到凌晨两点,而且一直在士兵的视线之中。

从这个晚上起,士兵进入了一段怪异时期。他每晚都经过森林来到这里,窥视上尉家里的一切活动。餐厅和客厅的窗户挂着蕾丝窗帘,透过窗帘,他看得见室内,但室内的人却轻易看不见他。他站在窗外的一侧,斜看进去,屋里的光线也照不到他脸上。里面并没有发生任何重大事件。他们经常晚上不在家,到后半夜才回来。一次他们请了六位客人在家里吃饭。不过,多数时候都是兰登少校自己或和夫人一起过来,他们在客厅里喝酒、打牌、聊天。士兵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上尉的妻子。

这段时间里,二等兵威廉斯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近期出现的会猛然停下手里的事木然呆滞地望着远方长久不动的新毛病依然在继续。他常常在清理畜栏或给骡子备鞍时,突然陷入恍惚状态。他会静立不动,甚至有人叫他的名字,也没有反应。马厩的中士注意到这个情况,并对此深为不安。他曾偶尔在年轻的新兵中发现这一怪癖,那是他们思念家乡和女人了,在谋划着出逃之事。可是当中士询问威廉斯时,他回答说自己压根儿啥都没想。

年轻士兵说的是实话。纵使他脸上露出屏气凝神的表情,在他的脑子里却没有任何明确的想法或计划,唯有那晚他经过上尉家明亮的前厅时亲眼目睹的那一幕所留下的深刻映像,但他并不是念念不忘“夫人”或任何其他事。不过,他确实有必要在这恍惚的状态中暂停和等待片刻,因为他的潜意识里有一个毒瘤开始慢慢地萌发。

在他二十年的人生里,他曾有过四次未受当时情形的影响而自主行事,在这四次的行动之前均出现了类似愣神的怪异现象。第一次是他突然莫名其妙买回了一头奶牛。那时,他才是个十七岁的男孩,通过犁地、摘棉花积攒了一百美元,用这笔钱他买下了这头牛,给它起名叫“红宝石”。实际上,他父亲那一头骡子的农场并不需要奶牛,而且他们外销牛奶还违法,因临时搭的牛棚不能通过政府的检查,然而,对一个小家庭来说,奶牛产的奶自家根本喝不完。冬天的早晨,天没亮男孩就起床了,提着一盏灯出门去牛棚。他把额头抵在奶牛暖融融的侧腹,边挤奶,边低声、轻柔地催促着。他双手拢成环状,伸进冒着泡泡的奶桶里,一口一口慢慢地喝。

第二次是他突然强烈地表明自己信上帝了。在星期天,他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堂后排的长凳上,听父亲布道。一天晚上,在奋兴布道会上,他突然跳上讲坛,呼唤上帝,声音奇怪且狂热,随后便倒在地上抽搐打滚。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感到倦怠乏力,此后再也没能与圣灵相交,经历心灵触动的那一刻。

第三次是一个犯罪行为,被他隐瞒得神不知鬼不觉。第四次就是他参军了。

每一次的事情都发生得很突然,他事先未做任何计划,但说起来又令人费解,他实际上为这一切做好了准备。比如,就在买奶牛之前,他站在那里,两眼目光呆滞,久久不动,随后,他把谷仓旁用来堆放废旧杂物的披屋清理干净;他把奶牛牵回家后,一个现成的牛棚已经备好。同样,在他参军前,他已把琐碎的事务安排妥当。但是,直到他数好钱付了账,手握缰绳时,他才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要买一头奶牛。当他踏进征兵办公室的门槛时,他内心那些蒸汽状的感觉才凝结成一个真实的想法,他这才认识到自己即将成为一名士兵。

几乎有两个星期,二等兵威廉斯在上尉家附近进行秘密地侦察。他了解了这家人的生活习惯。女佣通常晚上十点上床休息。若彭德顿太太在家的话,她大概十一点上楼,房间的灯随即熄灭。上尉一般从十点半开始工作,一直到凌晨两点。

到了第十二天的晚上,士兵缓慢地走过树林,速度比平时慢得多。从远处他看到屋里亮着灯。一轮皎洁的月亮悬挂在夜空,把寒冷的夜晚染成了银白色。月光下清晰可见士兵走出树林穿过草坪,他右手拿着一把小刀,笨重的皮靴也换成了网球鞋。客厅里传出嘈杂的说话声。士兵走到窗跟前。

“再发一张给我,莫里斯。”莉奥诺拉·彭德顿说,“这次给我一张大牌。”

兰登少校和上尉的妻子在玩纸牌21点[13]。赌注够值钱的,算法也很简单。若是少校赢走了桌上全部筹码,“火鸟”在一个星期内就归属于他——假如莉奥诺拉赢了,她可以得到一瓶最喜欢的黑麦威士忌酒。在最后一小时,少校已将多数筹码揽入怀中。火光映红了他英俊的脸庞,他的皮靴后跟在地上敲打着军乐拍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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