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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侵权烟囱肯德鸡(第2页)

谌律师说:“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律师的职责。您如果委托我代理此案,我建议应先取证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城市规划局批准肯德鸡店在你的住宅外墙安装烟囱的规划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拆除。至于对您家采光和不安全的影响有多大,可以委托有关部门鉴定。”

“就这样,谌律师,我想马上签署委托合同?”张晓芸说道。

谌律师说:“可以。请您填写委托登记表,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这是代理合同,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这是向当事人的告知书,诉讼有风险,如果败诉,你不能以此理由要求律师承担责任或要求律师退款。这是投诉告知单,如律师服务有瑕疵可以按照上面的电话向有关部门对律师投诉。”

张晓芸说:“谌律师,你也太认真了。我既然相信您,就不会投诉的。”

谌律师说:“这是必要的提示和律师代理案件的程序。现在你可以去财务那里交款了,我马上去调取规划档案,明天给你起草行政诉状。”

第二天,谌律师为张晓芸夫妻代写了诉状,在诉状中把东华城市建设规划局列为被告,将肯德鸡东华市分店列为第三人。诉讼要求东华市建设规划局撤销第三人肯德鸡东华市分店在住宅楼墙壁安装烟囱的规划,对已经安装的烟囱予以拆除。对因安装烟囱损坏的墙壁由第三人承担修复责任,由被告和第三人承担诉讼费。

东华市城市建设规划局接到法院送达的诉状和传票后答辩认为:“规划局对肯德鸡店的烟囱安装工程规划,属于临时性建设项目,符合《规划法》的要求。为保证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的卫生整洁,批准肯德鸡店安装排油烟的装置,并不违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肯德鸡店答辩认为:“一、二楼与三层以上的业主对外墙享有共同的权利,自己安装烟囱是出租人同意的,并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肯德鸡店每天产生的大量油烟需要排放,安装烟囱也是出于对邻居合法权利的保护。希望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开庭时,谌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规划法》44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第三人安装的烟囱,属于不应批准的项目。依照《规划法》规定,被告申请安装烟囱,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规划部门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在相邻业主没有意见后才可以批准建设。

“居民住宅不是城市规划的范围,规划部门无权在居民住宅之上进行与住宅无关的建设项目规划。原告的住宅是私人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虽然外墙壁属于公用部位,但原告作为业主享有共同产权。被告的行政行为不得侵犯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被告批准第三人安装烟囱是滥用职权。《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被告未经原告及其他业主的同意,占用原告享有共有权的外墙,通过原告享有专有权的窗户外侧安装烟囱,不仅侵犯了原告对住宅共有部位的共有权和管理权,同时因遮挡光线侵犯了原告的采光权,而这个烟囱的安装增加了居民住宅被盗窃和其他可能侵权的危险。因此,被告批准第三人安装烟囱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原因,被告应该承担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并与第三人共同承担拆除烟囱,将外墙壁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

规划局对此类案件没有充分准备,在明知自己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况下,无法提出合理的辩解理由。

肯德鸡店对这种诉讼也没有充分准备,在法庭上无法进行有效辩论。但肯德鸡店的诉讼代表却提出了一个理由:“肯德鸡店是东华市的招商项目,东华市政府及法院必须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谌律师法庭上辩论理由充分,但肯德鸡店不但没有停止施工,反而利用夜间迅速完成施工,并对外正式营业了。当肯德鸡店开业之后,每天烟囱传导的热量,导致张晓芸的家夏天里温度过高,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法院出于不明原因长达三个月没有判决。

谌律师见法院不能正常履行审判职能,便亲自找到法院领导,要求法院及时下达判决书。谌律师没有想到,第二天,一纸驳回张晓芸起诉的行政裁定就送达了。

张晓芸接到裁定书后,气得一宿没有睡觉。第二天,她委托谌律师代理上诉。

几个月后,中级法院行政裁定确认:建设规划局批准肯德鸡店安装烟囱的行政行为违法,裁决建设规划局限期纠正错误行政行为。法院判决之后,肯德鸡店不得不拆除了侵权的烟囱,从一楼到二楼之间的横向墙壁安装一个弯曲的排油烟管道,使楼上的居民解除了妨碍,终于解决了诉讼争议。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九十二条规定: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予赔偿。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目前,在中国的所有城市中都会看到一些商家随意占用楼房的外墙,甚至占用楼顶安装排油烟的烟囱、设立各种各样的广告等现象。特别是一些临街的商店,霓虹灯的灯光让相邻居民无法睡觉,一些地方长官却称之为是美化城市的“亮化工程”。而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业主们所享有的住宅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已经被商家或物业公司给偷走了。而保护自己权利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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