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一章灵食(第1页)

玉煌达成了交易,还和蛮族建立了友谊。出来的时候待遇都不一样了,蛮族的族长安排了一个仙台境界的人跟在了他的身边,为他服务,主要就是为他介绍这里的一些情况,打好关系。

玉煌找到了杨忆古和汪泷,他们和一起来的蛮族人都在临时搭建的商业街上。

和他们一起过来的化龙境界的老人,一边和这里的族人打着招呼,联络着感情,一边指挥着带来族人就地搭台子,把带过来的东西都展示出来,希望可以卖个好价钱。

“话说这里的东西都可以卖的出去吗?”

杨忆古一眼望去,这里的铺子大部分售卖的都是兽皮,兽牙等,商品属性严重的重合。而且他感觉这里都是蛮族的自己人,他们会缺这些东西吗?完全卖不出去的感觉。

不配拥有姓名的化龙老人微微一笑说道:“这个完全不用担心,这一次大会是一次集体活动,也会有其他的地方的修士赶过来,妖兽身上的东西都是很受欢迎的。羽毛和兽皮都是制作那些仙衣的原材料,兽牙也可以打造器具等。

“而且就算是卖不出去,我们也会集中剩余的货物,选择一个圣地集中的出售,我们怎么也不会吃亏的。”

“走吧,卖东西你们也帮不上忙,我们去逛一逛。”

玉煌带着杨忆古和汪泷以及一群小鬼,走上了逛街之路。

在这里出售的东西不少,大多数都是兽牙,兽皮,羽毛等,个别的还有一些妖兽的蛋和幼兽,但是这一些都没有什么稀奇的。玉煌还想着像是一些小说男主一样看有什么漏可以捡呢,一个主角有着一双天眼,这要是不捡漏他都对不起他的这一双天眼,结果有点大失所望。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吆喝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注意。就在一个摊位上,一个磨盘大小的圆蛋,看着摊铺的人口中还不时的吆喝:“快过来看了,仙台境界的金翅大鹏的蛋,只要孵化将来就可以拥有一个金翅大鹏的坐骑,快来看一看。”

杨忆古暗自咋舌:“好生猛,仙台境界金翅大鹏的蛋都能弄过来。”

也正是因为稀有,所以这个蛋旁边也围了很多人,不只是有部落的野蛮人,还有一群仙姿道骨的修道之士,这一看就是外来之人。

金翅大鹏,那可是有号称着天下极速的种族,而且肉身的力量也是非常强大,只在荒古圣体之下。一个仙台境界的金翅大鹏,就算是一个圣地的圣主都不一定能够百分百的拿下,毕竟这一族的速度太快了。

“我出十方纯净源。”

“我出一块儿青铜母。”

“我出血纹石一块。”

众人都纷纷出价,金翅大鹏一族那可是南岭的一个强族,等闲之人不敢招惹。而且这一族桀骜不驯,傲视天下,昔日有佛教的高手驯服的这一族的高手,那可是震惊了天下。想要把这族驯养为伙伴,在它还是一个蛋的时候,那是最好的。

这一族要是成长起来,有一个金翅大鹏作为坐骑,不仅面子十足,而且逃跑的时候也是十分的有利。

“我选青铜母。”

现场的交易基本上还是采取很原始的以物换物的方式,毕竟修行之人没有货币的概念。在修士之中,充当货币的也就是可以作为修行资源的源,但是普通的纯净源只是可以增加人的修行速度,创造好的修行环境,但是却并不是必须的。越是高等级的宝物,价值越是难以估量,流通的时候也都是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

一块青铜,可以打造圣主级兵器的材料,不算差了。而一头仙台境界的金翅大鹏以后要是成长起来,其价值远远要超出这么一点投资,最后一个南岭的圣地用了一块青铜母得到了金翅大鹏的蛋。

“还真的是厉害,金翅大鹏的蛋居然这里都有。不过这样没关系吗?不会引起金翅大鹏一族的敌视吗?”杨忆古问。“金翅大鹏一族,那不是赫赫有名的强族吗?他们会允许族人就被这样贩卖吗?”

旁边的蛮族人主动为其解释道:“现在真正流淌着金翅大鹏一族血液的天鹏已经很少了,这里的金翅大鹏都是生活在南岭山岭之间的野鹏,没有族群,偶尔杀一头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而且这头鹏鸟在生产的时候吞噬了蛮族的一个部落,这触怒了族中的王者,直接将其打杀。而且就算是金翅大鹏一族,真正的找上门来也没有什么好怕的。”

玉煌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总的来说,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后世东荒还有一个食府,还有金翅大鹏这一道菜呢。

金翅大鹏一族的人数也有很多,但就算是他们很强势,也不至于因为一个陌生的族人,就和另外一个强大的种族开战。

他们继续逛着,突然有一样东西引起了玉煌的注意。

那是一个药材铺,摆放了一些丹药和一些采的老药,但是真正吸引他目光的,是在那药材中间闪闪发光的,一把黄金般麦穗,在它的旁边还有一些豆子。

玉煌有点不敢确信,亲自的上前确认了一下。麦子通体是金黄色的,看起来十分的不凡,闪闪发光,旁边的豆子,一种是通体火红色的用手摸着还有这丝丝的温度,另外一种则是黑色的,好像是一种黑色的金属。虽然特效拉满了,但是这不就是麦子和红豆,黑豆吗?

“这也算是药材吗?”玉煌问老板。

“当然了,这些都可不是普通的麦子和红豆。经过精气的滋养,早就发生了变化。麦子,可以补充人的精气,红豆可以补充人的气血,黑豆可以补肾精,这些对于道宫境界的修士都是很有好处的。”

玉煌拿了一些纯净源,把这些都买下了。随后每样都试了试,小麦却实和凡种很不一样,就和纯净源一样可以补充人的精气,而且很有易消化比源更好。红豆和黑豆也都每一样试了一点,红豆可以补气血,当然了对他这个境界肯定是没什么用了,但是如果这火红豆对于修行道宫境界的修士来说这也是很有好处的。

当然了,最重要的一点,这到底算是食物还是药材。药材是有抗药性的,而且吃多了对于修行之路并不好。但是如果是食物,那就意义非凡了,对于命泉和道宫境界修士来说这就是一个福音,从来没有说食物还有抗药性,对于人体不好这一说。

玉皇把这些红豆,黄金,小麦等等都收好。准备到时候交给圣地的人培养一番,试验一下。

在以前看的小说之中,或者说是一些神话的设定之中,那就是仙人也是需要吃饭的。凡人有凡人吃的食物,小麦,大米等等。仙人有仙人吃的食物,龙肝凤髓。

也许是因为特殊的秘境的修行道路,遮天原著之中并没有提及食物的修行。但是这无疑是一条很好的发展道路,对于他们来说,是没有什么用,但是对于一个圣地底层修士来说这是有重大的意义的。叫圣地的人实验一番也好,成功了,圣地的实力肯定会更上一层楼,失败了也没什么坏处。

这一趟即使也总算没有白来呀,好点也算是有所收获。

就是突然感觉好奇怪啊,这个世界不会向着一个奇怪的方式发展吧!不过也无所谓了,一个穿越者不改变这个世界,那来一趟还有什么意思。看小说,630book.com

顾太太她娇又软  灵魂互换后我成了顶流的心尖宠儿  重生我真没想当那种人  神尊,夫人她带着萌兽轰炸九天了  从萌学园开始的异界生活  诸天问道:从永生开始  穿越七零,我在京城买了四合院  我一人杀穿末世  开局扮演穿越?可我真是穿越者啊  气哭,穿成真千金还要跟反派假装恩爱  隐疾爵爷疯狂追娇妻  都市:仙尊居然是个宠娃狂魔林凡凌雪菲  天书没有二大  神医王婿  长白山挖参人  鬼眼神医陈鸣苏紫婷  古穿今后,全古代人打榜让我出道  镇国医王  一家在都市里的茶馆:故肆  穿越时空找寻记忆中的真相  

热门小说推荐
无尽世界的领主

无尽世界的领主

在无尽世界,等级至上,实力为基,在这里骑士,魔法师拥有至高的地位,这个世界,骑士,魔法师是贵族,贫苦的百姓唯有锤炼自己,让自己成为战士,甚至对于普通人格外光荣的骑士扈从,魔法师学徒。ps骑士骑士扈从,见习骑士,黑铁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龙骑士,圣骑士,神骑士。魔法师魔法师学徒,见习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士,大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圣魔导师,神魔导师。战士和骑士分级一样...

最秦

最秦

赳赳老秦,舍我其谁?他还是胡亥,只不过不是那个教着历史课,没事儿上上网的闲散老师,而成了这个末世帝国的皇帝,千古第一昏君胡亥。是胡亥又不是胡亥的他,决定挽救这个濒临灭亡的时代,与赵高斗智斗勇,重用蒙氏家族,大胆启用新人,与刘邦项羽逐鹿中原。大秦老臣泪流满面,我大秦终于看到希望!大秦甲士群215208375唠嗑,聊天,说话,O∩∩O哈哈...

烽火传说

烽火传说

用东方玄幻的手法,书写历史军争英雄故事,是否算得上一种首创?这是帝国最后的挽歌,烽火连天,战乱不休。一个大时代正在徐徐落幕,一个大时代将要冉冉升起。持续更新,永不断更,觉得还行的话,收藏一下,谢谢了!...

读书成神

读书成神

读书也能成神这是叶剑穿越到5千年之后遇到的问题。只要能够阅读理解记忆5千年前人类的古籍文章就能获得书气并一步步迈向成神的道路。十三经,二十六史,诸子百家,文学论集就是成神的阶梯。刻有古文字的物体都成了神器,司母戊大方鼎成为了第一神器,王麻子菜刀也是神器?连印有微波炉适用的普通瓷碗也成了神器?,,,,,,让我们一起,穿越到5000年之后,共同走上逆天成神之路。...

女总裁的上门狂婿

女总裁的上门狂婿

拥有透视能力的超级特工叶萧回归都市,掀起腥风血雨。名动天下的青梅竹马,聪颖绝世的名门之女,医术无双的隐世佳人,来者不拒。尘封二十年惊天秘密被掀开,各方势力来势汹汹。简单暴力是我做事手段,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公众号我是三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