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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拳王郑观山(第1页)

我小学的班主任有一次在课上说:人做任何事都有理由,这是人跟动物的区别。这句话很有道理。多年观察和思考下来,我发现人只有做少数几件事时会没有理由,比如购物和打架。当然,这两件事也是可以有理由的,譬如人可以为了让女朋友开心而买东西,也可以为了让女朋友开心而跟别人打架。我举这两个例子,只为说明确实有很多人做这两种事是没有理由的。我认识几个这样的人,比如郑观山。郑观山是个诡异的人。连我认识他的过程都非常诡异,如果我要写篇小说,描述两个人相识的过程,我肯定都想不出来这种方式。

几年前,我要在三里屯的一个夜场做活动,一整天都泡在那个场地里。下午快收工时,有个女同事突然大叫起来,说电脑丢了。单听她叫的声音还以为她的大脑丢了。因为场地白天不营业,只有两三个场地的人和我的人在场,便叫来经理调监控录像。这事儿我没管,坐在沙发上跟经理和他的小弟聊天,那小弟就是郑观山,那年也就二十出头,但其面容看起来沟壑纵横,简直堪比丹尼·特乔,无法推断其年龄。

过了一会儿,进来一个保安,鬼鬼祟祟地对经理说:“录像里有个怪人,您快来看看。”经理不耐烦地问:“找到偷电脑的没有?什么怪人?”保安说:“在靠近后门的空场,摄像头视野一角,有个矮胖的身影,看不很清楚;奇怪的是,此人既不前进,又不后退,而是像鬼魅一般,忽前忽后地蹦跳,整个身子一颠一颠,活像僵尸,只是没见过这么圆的僵尸。”我跟经理都出了身冷汗,我说你这场子不干净啊?经理愣了半晌,霍地站起:“走,看看去!”做这种地面上的买卖的人,一身皆是胆也。听他这么一说,我胆子也大了起来,正要跟他走,他那矮胖小弟忽然摸着后脑勺嗫嚅道:“老板,那个是我……”

后来我还是看了那个录像,笑得腰都快断了。我问那小子,你这是在干啥?他说练步法。我问,你学舞蹈?他说,不是舞蹈,是拳击。我震惊了,还没见过这体形的拳击手,就这身高,一直拳还不打对方违禁部位上啊?但是我没敢说,因为我判断,再差劲的拳击手都可以单手干倒我。这种事虽然没有发生,但是当天晚上就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技术上说,如果一个拳击手可以单手干倒一个比我壮一倍的人,我这个判断就是准确的。

活动散场时,我们请来的一位DJ跟一个酒鬼打了起来,该酒鬼就是那个比我壮一倍的人。过程我没看见,得知此事时已经是在经理办公室里了。经理大骂了小弟一顿,问他为什么打客人。由此判断,事态由DJ和酒鬼斗殴,发展到了夜场小弟殴打客人的阶段。小弟答说因为客人打架,而他的职责就是看场子。经理怒气冲冲地嚷道:“你第一天下地面儿吗!客人打架扔出去就行了,从明朝开始酒馆就是这么干的!你打人家干什么!”小弟摸摸后脑勺不说话了。场面非常尴尬,因为我本不该在那儿,我是来谈结款的事儿的。我刚想说两句毫无意义的话,经理突然又拍桌道:“你小子到底还有什么事儿没说?”说完,大概是见我一脸迷惑,又补充说,这小子从来不会乖乖服软挨骂。他老有理。一旦他没理不说话了,准是惹了更大的祸。经理说这话时,小胖子一直两鬓汗流,喘得呼哧呼哧的。经理瞪了他一眼,站起来说:“妈的,老子看监控录像去!”说完摔门而去。我问小胖子,还惹啥祸啦?他长叹一声,前言不搭后语地讲了,把我笑了个半死,又不敢当面大笑出来,憋得屁都快出来了。走之前,我拍拍他的肩说:“没事!我跟你们经理很熟,我帮你说两句好话,你叫什么?”答说叫郑观山。我开门离开的时间里,听见他在背后小声说:“你能有我跟他熟吗,我说都没用。”于是我知道他是个毫无逻辑思维能力的人了。

关于郑观山那晚到底惹了什么可笑的大祸,一会儿就会讲到。现在先说说我们真正认识时的事。按照我国传统,俩人要说认识,好歹得一起吃过一顿饭,或喝过一次酒,否则就不算认识。那天是情人节,准确地说是情人节后的那天,因为我盯完活动执行从酒吧出来时,天都有点儿鬼龇牙了。情人节活动最难执行。倒不是因为活动场面太壮烈,而是执行团队成员会拿出精彩纷呈的理由请假,而你很难不批准。这样,我一个人从场地出来时简直看破红尘,感觉再也不会爱了,并且饿得不行。我找了个包子铺,只有我一个客人,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谁会在这个日子口儿这个点儿出来吃包子?结果我想错了。门吱呀一响,进来个小胖子,我一看,郑观山。

郑观山一见我,愣了一下,转身就想出去。我喊了一声:“嗨!嘛去啊?过来吃包子。”他就老老实实过来了,这真令人意外。像他这种夜店看场子的不是应该特别有个性和骨气吗?就冲我这语气就可以揍我一顿。后来我才知道他要揍谁是没理由的,不揍也没什么理由,他就是开头说的那种人。这是我第一次跟郑观山聊天。一般而言,只偶尔见过一面的人坐下来吃饭会很尴尬,因为没得可聊。郑观山是个特例,他每次跟我吃饭,身上总是带着形态各异的伤,最重的一次,整个左手包成手刀状,活像山羊座圣斗士。他的伤基本都在手指上,可见拳击是一门多么不适合野外实战的技术。你打在头骨上,手指会断;打在鼻梁上,手指会断;打在门牙上最惨,不但手指会断,外面的皮肤还会破得七零八落,简直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现在我跟郑观山熟了,每次吃饭时,不管有几个人在场,聊天都会从“这伤又怎么弄的啊”或是“又打客人啦”开始。

鉴于当天的特殊性,我觉得郑观山那一次打架肯定是跟情人节有关,结果一问,不是。看完当天的场,老板回家之后,他从店里出来,径直跟定一个高壮的客人,穿过使馆区进了一个老旧小区之后,在楼道里把那人打了一顿。我问他,这人是你情敌?他把头摇得像一只发情的雀形目胖鸟,连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说怎么不可能,你是gay(男同性恋)?他把嘴抿成一字形,后来我发现每次他露出这个表情就是准备揍人了,我没挨揍是由于当天他身上没钱。因为他揍完那个粗壮大汉之后把钱都扔在那人脸上了。我追问再三,你到底为什么打他?他说,看场子这几年下来,什么人该揍,一看就知道了。作为一名称职的法学生,我扭过脸,默默地对他表示了不屑,不过还是把包子钱给了。

几天之后我再次去店里找经理谈活动时,说起那天晚上他惹的大祸,两人开怀大笑了一番。事情是这样的:DJ和酒鬼打起来之后,郑观山跟一同看场子的兄弟本来想按照老板的指示把两人弄出去了事,结果那个酒鬼突然用后脑勺击昏了他那位兄弟。郑观山大怒,迈过兄弟的身体,一个直拳,正中客人胸口有效部位。从录像上看,客人当即还手,但大部分攻击都被他灵巧地闪开了。如果你第一次跟练拳击的人打架,确实会不知道怎么打,因为在所有常见的格斗技巧中,他们脚步灵活,走位风骚,是最长于躲闪的。打了一阵,郑观山来了兴头,动作渐渐大了起来,脚步也越发复杂起来,一阵阵组合拳把那人揍得七荤八素。就在这时,从他的西装口袋里,“唰”地蹦出来一捆钞票。

钞票往地上一落,又被他灵巧的步法一,散成一大片。周围的人发一声喊,齐刷刷地蹲下身去捡钱,一时间形成一个整齐的圆圈,圈里的人比圈外的矮半截,简直像是个麦田怪圈。这黑灯瞎火的,如此反应速度,真是匪夷所思。郑观山被围在正中,整个人都呆了,如同一位被膜拜的正神,只是不太伟岸。从一个蹿蹦跳跃的矮胖拳手到众人顶礼膜拜的偶像的转变太有喜剧效果了,看一次笑一次。不过我笑还可以,连经理都一起笑,可见夜店的钱来得很方便。

有一次我因故需要跟郑观山一起待很长时间,几乎一整个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比如,为什么要选择拳击?我觉得拳击在街头搏斗中很不实用。跟人讨论格斗是否实用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很容易引出“咱比画比画啊”这种没道理的话来——你就是把我打死了,这个结果跟你的格斗技术是否实用之间也只有相关性,没有因果性。跟郑观山这种没道理的家伙讨论,是因为他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连相关性这一层都想不到。他会反问:“拳击怎么不实用了?”我说:“对手如果踢你下盘怎么办?”他愣了一下道:“躲、躲开啊!”可见,练过跟看过还是有区别的,要是我就会想到双手抱住对方的腿滚作一团的方法。不过实践中我都是采用转身就跑的方法。

郑观山说,他从小就常在电视上看拳击。那时候,每个周末中央台都会播一场拳王争霸赛。我看着天花板回想了一下,是有这事儿,我就是这么开始讨厌拳击的。年幼的郑观山一到周末就站在电视前面,跟着屏幕里的选手一招一式地比画,觉得特别过瘾。现在想来,这真是一个绝类《铁甲钢拳》的愚蠢画面,但愚蠢和感动常常是正相关的。我有这么个推理:一个男孩子最早接触到的暴力形态,决定了他一生的暴力危险程度和处理暴力的方式。比如我,因为我爸特别喜欢看田径锦标赛而选择了逃跑的方式;而郑观山则选择了拳击。但是他一直没去接受专业的训练,只是看过电视、VCD、书,进入夜场圈儿以后认识了一两个会打两拳的,基于他天生的抗击打能力,就这么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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