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不过想要爬得高一点,我有什么错?”
孟怜清自嘲地笑了一声,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只不过是因为我败了……我若赢了,今日又哪里还有你能活命,在我面前说这些?”
她望着敬姝的眼神,充满了轻蔑,“更何况,你说得这般好听,难道你就不想往上爬,不想成为皇后吗?你也比我高贵不到哪里去!”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想往高处爬,这本没有错,可你错就错在,你往上爬,只想着靠别人,没想过要靠自己。”
敬姝见她当真死不悔改,简直输得一点也不亏,就语气讥讽地道。
孟怜清闻言,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却似乎有些想不明白。
她如何没有靠自己了?
她这一路走来,靠的不都是自己吗?
“最初,你靠端王,端王死后,你又靠萧烨、靠你父亲,你一直在靠男人,不同的男人,何时真正靠过自己?”
敬姝像是一眼看破她心中所想,直接戳穿她最后的这点自以为是,“或许,是因为你心里清楚,你自己实在过于没本事,只有满脑子的妄想吧!”
“我没本事?我若没本事,我能走到这一步?”
孟怜清见敬姝竟然这般贬低自己,当即沉不住气地从地上爬起来,扬声质问道,“我能走到今日这般只差一步就成功,靠得根本不是男人,而是我自己!
“那些男人于我而言,不过都是我手中的工具!
“是这些工具太不中用,才害得我失败!而不是我自己没用!”
孟怜清口口声声为自己辩解。
然而她这番话,却只引得敬姝忍不住发笑。
“说你没本事,还不承认?”
敬姝笑够了,便颇有些无语地说道,“你若真有本事,当初为何不以谋士的身份辅佐端王?你大可以在先帝还在世时,就为端王出谋划策,让先帝废了太子,改立端王为太子。
“只可惜,你就是没这个本事啊!
“先帝虽然宠爱端王,可他更中意的太子人选,还是咱们圣上,端王就是当不了太子!
“这也就罢了。
“先帝驾崩后,圣上初登帝位,位子坐得也并不稳,你大可以继续为端王谋划,搅弄朝堂,让圣上这个皇帝的位置坐不下去,这样端王还有机会称帝,可你还是没本事,端王谋逆当晚就被镇压住。
“是,端王不中用,可你不是更没用?”
敬姝的话,伤害性不高,侮辱性极强,简直每一个字都在戳孟怜清的肺管子,令她感到深深的羞辱,脸上勉强做出来的镇定神色难以继续维持下去。
孟怜清只能紧抿着唇,咬紧了牙关,攥紧了拳头,红着眼睛死死瞪住敬姝,忍着。
只听敬姝继续道:“且不说萧烨这个老狐狸如何。
“再说你的父亲平南王,他战功赫赫,深得福建百姓爱戴,原本可以凭着这些战功,老了以后暗度晚年,可如今呢?
“就因为你那点与你的能力根本不匹配的野心,他犯下谋逆之罪,曾经拥有的一切成就,全都被你给抹杀了!
“他可是你的亲生父亲啊!
“然而在你心里,也不过是你自我野心膨胀之下的工具人!
“唉,真是可怜。
“孟怜清,本宫最后想你问一句,你害了你的亲生父亲,对此,当真就没有半点愧疚之心吗?”
敬姝说到这里,就话语一顿。
黑化值清零中 男主总是火葬场[快穿] 说好的冒险游戏为什么打出恋爱END了 穿成虐文女主后我能更改人设 穿成魔尊后我成了团宠 怪他过分可爱[快穿] 太学书生 A校老大是个O 最后的留言 四 刀剑聊斋 灵庙 心头好 流矢苍影 贵族学院的跟班女配 神医皇妃 重生之我回到2016年白手起家 零度空间 穿书后我抢了男主金手指 重生之恶鬼 都末世了,发点疯很正常吧?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