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章 我就是馋她的身子(第1页)

天衍剑尊早就看不惯沈卓,沈青禾不只是沈卓最疼的女儿,又是沈卓的弟子,南笙若打败沈青禾,可不就等于他打击了沈卓?

思及此,他扬声道:“笙儿,青禾,你们点到为止,莫伤了和气。”

“不可以!青禾连剑都没有,要怎么比试?!”沈之瑶焦急地想制止。

“青禾既是沈卓的弟子,又是沈卓的骨血,定是天资聪颖,她不过是缺一柄剑,你把灵剑借给青禾不就成了?”天衍剑尊根本不给沈青禾退缩的机会。

萧尘闻言皱眉,下意识看向沈青禾,心中隐隐有期待。她若向他求助,或许他会帮她一回。

只沈青禾没看他一眼,起身应战:“南姑娘,请!”

这种情况下,她不能畏畏缩缩不应战,哪怕她不是剑修,也不能退缩,不然丢的是她爹的脸。

待到上了比试台,众修士突然才发现很大的问题,沈青禾不只没有灵器,应该也不会剑法吧?

南笙却不同,在她拜师当天,天衍剑尊便赐予她一柄灵剑。

两位少女站在台上,同样身着白衣,一个手持灵剑,另一个却两手空空。

一个娇怯动人,惹人怜爱;另一个清透干净,纯洁如玉。

她们站在台上,形成亮眼的一幕。

最奇妙的是,曾经在天极宗最没有存在感的沈青禾和南笙站在一块,无论在容貌和气质上竟相差无几。

所有人都知道,南笙是天极宗的第一美人,但就是面对这样的美人,沈青禾在美貌上竟然毫不逊色。

有一位男修突然就被沈青禾惊艳到了,喃喃自语:“青禾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美了?”

萧尘就站在男修身后,定定地看着台上的沈青禾。

其实早在去年中秋时,他就看出沈青禾变美了。尤其在她筑基后,每次见到她,她的美丽就更灼人一分。

他会对沈青禾动欲念,约莫就是所谓的见色起意罢?

“师弟觉得笙儿更美,还是青禾更美?”萧尘戏谑问道。

晏长生眉心微拧:“她们有可比性吗?自然是笙儿美。”

萧尘并不意外晏长生的答案。晏长生这个人死脑筋,只认死理,认定的人和事不会改变。

“倒也在理,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我看来,还是青禾美得更有味道。”萧尘指尖微痒,这股痒意直达他心底。

这就是他不喜沈青禾的原因,这个女人总能轻易影响他的心绪,他担心她有朝一日会影响他的道心。

晏长生闻言看向萧尘,眉眼染上一层薄霜:“大师兄什么意思?”

他不曾忘记萧尘去年欲偷亲沈青禾的一幕,敢情萧尘竟还在打青禾的主意?

“就是觉得青禾好看,若能与她春风一度……”

晏长生脸色微变,打断他的出格言论:“大师兄何时变得这样轻佻了?青禾不是大师兄能随便沾惹的女子么!”

萧尘轻哂:“青禾与师弟如今可没有任何关系,她跟哪个男人相好难道还要师弟允许?!”

晏长生脸色阴沉:“我不准你动她!”

灭天诛心之问鼎天下  尊贵丫鬟  九尾天狐  少年无情  黑道皇后txt  玄道归真  坏坏坏叔叔  且行且爱恋  爱莫能弃  战神录  春江赋  凸槌爱神  怎么没人告诉我这是平行世界  位面之代行者  绝品修真者逍遥都市  读心奶团后,炮灰全家卷疯了  我的同居美女们  诡秘:我为灰烬之主  莫然殇别离  那片风景刚刚好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