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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刚来就只能活两年的我是否搞错了什么(第1页)

但白清歌像是没感觉到疼痛一样,只是嘴里喃喃自语着:“高傲而自由的你,又怎么可以被外物而束缚呢?”

言若初慌乱的目光中,又出现诧异的情感。

她一开始,因为实在没忍住,便失手打了白清歌。

可白清歌烦人归烦人,但那也不是自己能动的,就算是她爹来了,那也得对白清歌礼让十分。

伸出手虽然很容易,但想收回来那可就难了,瞧瞧,这不是把人都给打傻了吗?

要是真把人打成了一个永久性脑残,就连整个家族,都会因为她一时冲动的行为,而受到巨大的牵连。

明明平时也就是话多了一些,黏人了一些,怎么也不会做出像今天这样失礼的事情。

先是故意耍流氓,那会儿自己的警惕心和怒火,都已经燃烧到最高点了,谁能想到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还敢把手往她脸上伸,这挨上一巴掌,也不能全怪自己吧。

也不知道她家里是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会同意女子和女子的婚事,虽然近百年来,同性之间的感情已经逐渐开放,但放在贵族圈子里,依旧是难以启齿、私下的风流艳癖。

光明正大的宣布这件事,无疑是主动招来骂名,以及各种无法入耳的污言秽语。

虽然那些家伙,都不敢在白清歌面前骂就是了,但在背后,那可是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

而自己,身为一个被动接受,且无法拒绝的人,这样的闲言碎语不知道听了多少,就连家里的下人都在私下议论。

那一纸婚约书,在她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轻飘飘的,到了自己的手里,自从那时候,言若初便彻底恨上了白清歌。

对白清歌而言,那只不过是一句轻飘飘的“我喜欢你”,而对自己而言,却是一生都洗不掉的污点。

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抛下一切,离开这个国家,去往遥远的地方,一个遥远的陌生地方。

哪怕只是当一个平民,也绝对比现在幸福得多。

然而现实却是,她不能,她不能这么自私的逃走,来让父母承担这一切。

高中能待在平民学校三年,就已经是父母的底线了,又或者说,是白清歌的底线。

然而这最后的乐土,也要迎来结束了,因为距离高考,也不过100多天了。

而为了家族,她要亲手将自己关进牢笼里,所以,身为笼子的白清歌,绝对不能有事。

半小时后,白清歌脸上依旧是火辣辣的疼,而清晰的疼痛,也让她清晰的认识到她现在的处境。

穿越,这种老掉牙的题材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了,关键这穿越成的对象,还是一个如同小丑般的反派角色。

当然,小丑指的并不是样貌,而是她的事迹。

身为龙国最具有权力亲王的女儿,还是家中的团宠,年仅二十岁,就被一个草根出身的平民给杀死了。

这如同耗子咬死了猫一般的笑话,在这个世界乃是常态。

你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无他,因为狗血般的穿入了狗血剧情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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