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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爹他们就喜欢你这样的家伙,去我们家一样的干。如果你不想替他干活,或者他不信任你,哦,不,应该说他不信任我的眼光,你就在我们家当客人住着吧,愿意呆多久就呆多久,不过是多双筷子的事情。”
“给你添了太多麻烦了,我可是杀了章高蝉全家和慕容成的……去你家会给丁开山家主带来很大麻烦的。除了长乐帮,能去哪里呢?”王天逸再次叹气:“我已经给你添了大麻烦了,你救了我,同时得罪了武当、慕容和我们长乐帮,真是……真是太抱歉了…”
“又来了,又来了!你这人有时真没意思。就像你们说的,我背后是咱老爹,江湖大名鼎鼎的丁开山!你怎么了?罩不住吗?”丁三讲道:“昆仑被你小子和慕容成灭了。章高蝉全家被你杀了,华山等门派被你逼得彻底反了,武当势力大弱,武当的使者应该开始蹲在我家门口守夜了,他们现在得看着我老爹脸色说话!慕容老二嘛。那个人,妈的,越来越像我老爹,玩的都是虚而吧唧的,就他那样一下开十万两要你人头?鬼扯啊!我说要是真想要你地头。就别开虚高,开个五千两或者一万两。总有走投无路的江湖混蛋铤而走险去抢你脑袋换钱。至于十万两。我问你,如果有个人脑袋值十万两,你敢去拿吗?你有这个胆子动这么值钱的人吗?长乐帮会让随便动吗?动了的话脸往哪里搁?这等于直接抢劫长乐帮十万两银子的财宝啊,慕容世家白天给他赏金,晚上长乐帮就抄了他满门!慕容老二不过是做做样子。显示一下他对他哥哥地感情值十万两而已,切。至于你家长乐帮,现在内斗的这么狠。哪有余力管你这种事情啊?建康丢了,也没见老霍发一兵一卒去强抢回来啊?不是以前号称江湖里最好勇斗狠的门派吗?没实力了也要软了。”
说到这里,丁玉展拍着王天逸的肩膀说道:“我救你,举手之劳,没什么麻烦。你来我们家,也一点问题没有。当然,你非得按你的原则去尽忠,也随便你。”
王天逸抬起头来,却问道:“你对每一个你称为朋友地人都像对我一样吗?”
丁玉展愣了一下,他犹豫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当然不可能了。很多朋友,哦,不,应该说绝大部分朋友,其实我根本不怎么认识,只是四海皆兄弟,所以就随便称兄弟咯。那么,我怎么可能都像对待你一样呢?老实说,我们交情很深啊,是好朋友好兄弟。”
“为什么?”王天逸想起了自己在婚礼陷阱时候骗他当人质的事情,叹了一口气,问道:“为什么?我不会是和你在一起最熟最长地朋友,我和其他人不一样吗?”
丁玉展看着王天逸,收了笑容,脸色有些落寞地他叹了一口气,慢慢说道:“一来,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很放心。你站在我背后,我就不会费心去听背后的脚步;你坐在我旁边,我就可以把兵器扔了安心喝酒赌钱;你和我一起见某些朋友,如果我问你,他怎么样,你就会说一些一般我不怎么爱听的评论,但是我会记住你的看法。一句话,你是一个我可以安心把自己背后托付地朋友。”
“你错了,没人是可以完全信任的。”王天逸慢慢的闭上眼睛,慢慢地摇头:“任何人,嗯…我…也有可能害死你的。”
“当然。”丁玉展答道:“一把好剑可以斩人不沾血,但这把剑如果对着我,斩的就是我。所以我很希望你能来我们家,嗯,其实,”他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总有一天,我背后会有暗箭对着,我希望可以有可以托付背后的人守卫。”
“一个优秀的部下?”王天逸笑了。
“他妈的!不!”丁玉展突然有些痛苦的一晃头,他有些无奈的说道:“这正是我刚才叹气的原因,在这个江湖里,我也不自觉的越来越功利了。我告诉你,我把你当兄弟,还有另一个原因。”
“什么?”王天逸问道。
丁玉展鼻子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车厢里满是他这无奈的鼻息,在这雾般的轻微窒息气息中,他说道:“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如果我们不是在这个江湖,而在一个追求荣誉和公平的地方,你和我都将会是不折不扣的侠客。我们是一类人,我们都会坚守自己的原则,我们也不是生来就要吃肉喝血的狼与虎,我们是美丽的鹿矫健的马,奔跑不是为了吞噬他物追求食欲,而只是喜欢和天性。正因为此,你我才倾盖如故,肝胆相照。”
王天逸沉默许久,才道:“现在,江湖需要我吃肉喝血,
就是为了扑倒弱小把它们撕成碎片吃掉。我没有你;好。“
丁玉展伸手一笑:“野马需要驯服才能骑乘,世上有两种好野马。一种是生来就喜欢或者习惯被人骑,另一种就传说中的难驯的千里马,极端难以驯服,不服从外力压迫,但一旦驯服。它就可以日行千里。貌似矛盾?呵呵,我看它是执着而有忠诚于信念的美德,信念改变,它的行为就改变。”
“假如有美德的人就叫好人,坏人比好人也许要有力。但有些时候,好人做起坏事来才最有力量。”王天逸笑道。
“谁说地?”丁玉展说道:“这必是讲忠。”
本来是易月所说。但王天逸却道:“没错。就是忠。这个美德也许是要用无数恶行和背叛才能浇灌出来。”
“没有利益的地方是没有忠的。”
“所以只有好人才能完成纯忠。”王天逸笑了:“这也是你赞许我之处。”
“啊哈。江湖真是个好驯马师,好人却要去积累恶行和背叛?”丁玉展也笑了:“他妈的,向你家霍长风祝贺。不过我随时欢迎一位好人来我这里。”
出了建康后不久,王天逸三人就和丁玉展告别了,丁玉展本来是要求去寿州同杨昆会和的。但他并不是个令行禁止地人,他没有拿到章高蝉的首级,也不想苦等慕容秋水把首级给他。他要先去郡城起出章高蝉一家的棺木,再运往他们曾经的家——寿州下葬。
而王天逸却决定去寿州。
这是碰碰运气,他们的第一选择始终是前往扬州寻找易老赴死,但王天逸极度怀疑凌寒钩也是夜莺,因为他实际上就是由凌寒钩引荐给易老地,而凌寒钩和段双全在济南一直合作的很好,这样地话,说不定他能搞来几十个高手随着一同支援易老。
但王天逸也不能完全肯定,自己这位引荐地恩师和自己一样忠于易老,以致于在这种大厦将倾之时还能鼎力支撑,所以他派金猴子走直线前往寿州,用夜莺的联络方式投石问路,希望能得到凌寒钩——这个目前所知势力最大的同袍的支援。
“听着,我和陶大伟前去金名镇,它和建康寿州正好三角互立。那里有个咱们的落脚点。”王天逸对金猴子命令道:“这个镇不大,没江湖势力,我们应该安全,我们抵达之后,在那里等你四天时间。如果凌寒钩没回应你,你立刻自己调头返回扬州,不用回顾我们俩。相反,如果凌寒钩确实是咱们夜莺,四天时间足够他联系我们了。如果四天之后我们没得到任何消息,我们也直接前往扬州!”
王天逸被囚禁地地牢守卫很松懈,地点也非常靠外,配备的守卫能力和数量也一般,因此有内应赵爵易的丁玉展劫走王天逸简直简单地如吃一碟小菜一般。
不过,王天逸刚被劫走,林谦就知道了。
他再次熬夜了,好像就巴巴的等着这个消息递到他桌子上。
“好啊,丁三丁大侠果然够侠义,真的动手了,哈哈。”林谦毫不掩饰的大笑起来。
一直参与的席济航和江寒自然含笑不语,而新来的一位林谦心腹却因为刚从扬州收集情报回来并不知道建康发生了什么,他有些疑惑的问道:“总管,何苦放那小子走?他这是越狱啊,直接就是叛逃,既然知道他要发动,应该布置人手一下了账了他。”
“还不是你的功劳?”林谦笑道。
“我的功劳?”那手下愣了。
“我和他也没有不共戴天的仇怨,搞他的尾巴只是为了我在建康立住脚跟。现在帮里内战消耗巨大,就算霍长风胜了,也短时间没什么余力扩充,他需要的是恢复。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占据这个建康很长时间。王天逸是霍系的人,也是在建康起来的,如果他在这里,霍长风是有个立脚点可以做动作压制我的。我搞走了他,就可以独占建康扩张势力。所以搞他只是个手段,绝非目的。你不要搞混了两者之间的分别,会要命的。
“现在看看霍长风对王天逸的态度,据你带来的情报看,王天逸和慕容成合作大破武当昆仑后,霍长风是非常高兴的,虽然他嘴上没说什么。但他立刻让小霍四处劳军,说什么外围已定,当全力破除内贼;王天逸砍了章高蝉的消息传到扬州后,你说霍长风当着众人地面,握拳冷笑‘犯我长乐一尺者。我要他吐出一丈来!’;并且你说他的近卫尹星翔下过一个命令,让手下在袭破易月总部时候,注意搜寻王天逸父母;这一切说明他对王天逸的态度并非十分明朗,他说王天逸可能是易月的夜莺收押,也许是为了安我的心。并且我打了不少王天逸地报告,但霍长风还要仗着我的人拱卫建康。也许只是安我的心。并带走王天逸保护而已。
“再说,我们手里没有关于锦袍队有夜莺的铁证,王天逸又马不停蹄的立了这么多大功,在帮里风头太劲,威望太好。我如果下手太硬太狠,名声会极其不好,不仅搞不掉王天逸。弄不好我自己也会被霍长风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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