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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跟琪塔豹真有点像,琪塔快是快,一次冲刺只能持续一分钟,所以它们总是站在高处观察,看准了,再冲过去。抓不到,就放弃。
螳螂也一样,正如古书上说的,它是“阴杀之虫”,偷偷躲在叶子后面,等猎物接近才出击,抓不到就暂时罢手。
大凡这种猎杀型的动物和昆虫,都特别能挨饿。所谓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它可以挨上七、八天的饿,瘦得像是“挂着两层皮”,但是愈饿愈机灵,也愈轻巧、愈狠毒。好像躲在一角的古董店,十天半个月没客人,没关系,只要一个上门落了网,就够三个月的开销。
想想这螳螂在野外,要多久才有顾客上门?它当然能挨饿,也当然能够忍受孤寂。而且螳螂总是单独猎杀、自己享用,所以比群体合作的琪塔更孤寂。
想起老诗人纪弦的〈狼之独步〉——我乃旷野独来独往的一匹狼,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车,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夭地……
对了!还有哪位诗人,说“故乡土、故乡土,掬一把故乡土……”?这螳螂不吃不喝,是不是有了乡愁,或水土不服?水土不服时,是不是该用古人的方法,吃一点故乡带来的泥土?
它的故乡,太容易了!不就在窗外吗?
我突然触动了灵感,也产生了“同情”,决定为它带一点故乡的风土来。
走到当时抓到它的那株牡丹旁,摘下两片叶子。上面还有露水呢!多棒!正是它的家乡风味。
打开盒盖,把叶子放了进去。对着在一边观看的女儿说:“它想家了,所以给它放叶子进去。”又拉着女儿,绕着放在地毯上的玻璃盒子转。一边转、一边唱:“捧一把故乡土啊、故乡土!饮一掬故乡水啊、故乡水……”
绕了两圈,跳个舞、打个转,我放下女儿的小手,说:“爹地要出去抓虫了!书上说螳螂只吃活的虫子,它现在不想家了,不生病了,也有胃口吃东西了,爹地要给它找好东西吃了!”
我以跳舞的步子,一步一跳地到后院,跳到花圃,觉得很开心,好象自己这一跳、一唱,便回到了故乡,又觉得自己成了螳螂,在玻璃盒子里,唱故乡的歌、吃故乡的食物、穿故乡的衣服。
才一下子,就抓到一只黄蜂(Wasp),黄蜂跟蜜蜂不一样,蜜蜂身上比较圆有点笨。黄蜂身子比较长,颜色也鲜艳,尤其黄黄的肚子上还有着黑色的条纹,就像老虎,所以中文就该是“虎头蜂”。
虎头蜂进场候教了!我的信心十足。第一,我的第六感让我知道,有了故乡的树叶,螳螂的心好多了;第二,虎头蜂比昨天的大黑蜂小得多,又比前天的蜜蜂美丽,丰乳细腰肥臀,十分性感,螳螂一定会喜欢。
虎头蜂开始使用它的“氧气配额”了,嗡嗡地东撞、西撞,撞着撞着变成攀附,攀在盒子旁边休息,又沿着盒子爬来爬去。
这螳螂也爬来爬去,倒不是为了捕食,而是莫名其妙地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笨蛋居然好几次跟虎头蜂面对面地碰上,甚至憧到了鼻子,它却不下手,还一扭头、躲开了。难道它们竞是“小同乡”?
在这小小世界里,好像有两个漂泊者,不断转来转去,当然也可以说是两位落难者,突然不知怎地掉到了另一个空间,于是什么都不顾了,只想找路出去。
对!它虽然来了三天,又有了故乡的树叶,还是在想家。想家就不能安心。它实在太笨了,为什么不懂“此心安处是吾乡”的道理呢?这就好比人,对前一个家的心不死,就不能享受下一个家的快乐。对来生不断地瞩望,也便不能把握有限的今生。连武陵人,都没能留在“桃花源”。
看看!美食当前,有酒当歌,既无风、又无雨,住在玻璃屋里,这是多么美善的“桃花源”啊!只要沉下心来,细细看看周围,就能乐不思蜀了。
还是虎头蜂聪明,你瞧!它不飞了,也不再忙着找出路,它躲到了大黑蜂的身边,如同一只小黄狗躲进大黑熊的怀里。多么温暖而有安全感啊!大黑蜂浑身长满了细细的绒毛,我几乎可以感受到那种柔软。
看!虎头蜂紧紧偎在大黑蜂的六只脚之间,开始它的午餐。
大黑蜂的脚上挂满了黄色的花粉,在小小的虎头蜂看来,应该像是六大盘佳肴。多好啊!不必辛苦地在花间奔波,只要偎在这死去的大黑蜂间,就能拥有这么多现成的食物。
何必想强敌当前呢?何必想明天或后天的死呢?又何必想“义”与“不义”呢?自己活着最重要。
傍晚,我又丢进了一只大蚂蚁和苍蝇。我对“它”是完全失望了。连这只蚂蚁和苍蝇,我也不奢望它会去抓。毋宁说,这两只“小丑”,是我给它的最后的晚餐,也是给它的讽刺。
吃了!你是为活一条狗命,而“马食鸡早”;不吃,你是连最下三滥的小鬼,也应付不了。你是可怜的英雄,不再能夺权,甚至不再跳得上马背,又一时死不掉;便赏你个闲差事,坐坐冷板凳,混口饭吃吧!
夜里,再去看这家伙一眼。蚂蚁在爬、苍蝇在飞,虎头蜂躺在大黑蜂的怀里,在睡。
“它”的头靠在盒子的一角,已经抬不起来。
第二章 少年杀手的蜕变
蜕变
八月三十—日
早晨没去看它,猜它已经死了。古人说“疾不问、死不吊”,大概也是同样的心理吧!即然知其必死,药石网效,既然病者已形容枯槁,完全失去了昔日的风采,既然英雄已经拿不起武器,倒不如让他自己安安静静地去死,也给我留下“当年美好”的回忆。
想起张爱玲,从一九七二年开始隐居,又不断地搬家,不打电话,甚至很少写信、很少正眼看陌生人。伟大的作家居然不再有桌子,只用几个纸盒当书桌。也不再有书架,甚至连自己的作品都扔到一角。
当然也可以这样想,既然已经不是作家,又何必用书桌;既然作品已经完成,且不打算鉴往如来,又何必回头看。既然在人们心中早留下美好的才女印象,又何必用憔悴的容颜去破坏?
这螳螂虽然不太像螳螂,更称不上什么英雄。但螳螂毕竟是螳螂,那相貌自然雄武,教人起敬。如同绿野仙踪(The Wizard of Oz)里的狮子,虽然无胆,毕竟是只狮子,是狮子就多少有些与生俱来的尊荣,应该以狮子的礼来对待,不可对之吐口水,应该用上等棺木。
嘿嘿!想起溥仪,末代皇帝,讨了不少老婆,后来被分配看管花园,但怎么说,他还是博仪,没被当做普通人,而有了特别的待遇。再看看,许多名人、伟人之后,管他上不上路,不也被认为该有些特别的气质,该享些特殊的礼遇吗?
一念及此,我想还是该去探视一下这没种的螳螂,为它办个小小的葬礼。我一边走向书房,一边想:其实很简单,像阿玛迪斯一样,把玻璃盒子打开,往抓到它的那个树丛里一倒,就解决了,而且算是还葬故乡。至于那只还没死的虎头蜂、大蚂蚁和苍蝇,既然硬是走运,遇上个笨主子,没被咬下头来,而且日日等杀地拖到今天,还能留得一口气,就应该被释放。
所以,为主子办丧事的时候,也正是为犯人办喜事的时候,许多政治犯不都这样吗?说话得罪了圣上,甚或只是为主子捶重了些,就被拖出去关了。这主子死,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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