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饱大概比逃跑来得更重要。
我也真不了解,为什么这两只黄蜂好像去投怀送抱,统统才进“玄关”的位置,就被派蒂请进了肚子,连一点挣扎的声音都没有。
或许因为派蒂的猎杀功力,是更上层楼了。最高级的杀手是让目标自己过来接受死亡,而不是去追杀。如同最高明的摄影记者,看来不是抢镜头,而像是把镜头及时地举起,那新闻人物就自然把最好的角度送过来。
无论抓什么虫,也无论那虫是以何种角度进人派蒂的攻击范围。我发现,当派蒂抓到它们的时候,它们都是面朝下的。就像通过产道的娃娃,似乎老天规定,多半要面朝母亲肛门的位置。
也可以说派蒂必定选好“背”的位置下手。两只钳子,一只钳着颈子、一只钳着腹部,第一口先咬去翅膀,然后顺着吃最有肉,又最能致死的上身。吃完上身看看头好不好吃。不好吃就扔掉,再回头好整以暇地吃肚子。
多半的昆虫跟人一样,所有的口器、六肢都是向前的。可以抱着咬,咬着踢,更可以弯起屁股,用上面的毒针向前刺。所以当它被派蒂从后面抓住的时候,这一切攻击的工具就都不管用了。
我也想这两只黄蜂,在“别人”都因为天寒,而躲在巢里不出来的时候,它们为什么还要出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那些在半夜三更,最不安全时刻受害的人,常是最可怜,或最勤快的人。可能是白天上课,晚上打工的女生,也可能是为了给孩子多存点钱的父母。
落魄的强盗抢落魄的人;苍凉的时代向苍凉的人下手;可怜人欺侮可怜人。不知道这些“施害”的人,是不是都发展出他们的“存在主义”。
记得以前在仁爱路的中视上班,紧邻的违章建筑区失火,我们站在中视的楼顶,看到有人抱着电视机从火场跑出来。后来才知道,原来那电视是我同事的,他住在里面,急着救火,没想到电视被人先“救”走了。
也记得我母亲说,当年逃难的时候,专有人出来抢。“这时候抢最好了!平常没人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走,逃难时就有了。平常身上不带太多值钱的东西,逃难时宝贝全带在了身上。平常有警察,这时候警察不但管不了,只怕自己有家伙,先变成了强盗。”
说完,我的老母还笑笑,仿佛那已成为天经地义的事。
想到这个,我傍晚又出门,抓了一只大黑蜂进来。
时局已经乱了,再不抢就没得抢了。赶快抓两只给我的宠物吃,改天没得吃,只好饿肚子了。
在这时局动荡的秋暮居然还有大黑蜂出来,说不定它也是想趁天不太冷,还剩几朵花的时候,赶快多吃几口,再带些回去给它的孩子吃。
我很同情它,它的孩子再也看不到爸爸了。
我很欣赏它,它填饱了派蒂的肚子,派蒂露出满足的笑容,使我女儿很开心。
淫妇
十月二十五日
今天我被马蜂螫了,当我用塑胶袋罩下去,把它压在草地上的时候,突然觉得右手中指一痛,本能反射动作,用力一甩,看到手指中间那截,多了一个小黑点子。
我赶紧把手放在嘴里吸,很用力地吸,一边吸一边吐口水。冲回屋先用水漱口,又用李施德林药水漱,再把漱口水喷在被螫的地方。
那里已经肿了起来,痛痛、麻麻又热热的。老婆急着拿来一管药膏,直问是不是有刺连在皮上,先把刺拔出来。我从手指侧面,对着光看了一阵,没看到刺,只见一个小孔。马蜂不像蜜蜂,蜜蜂螫人之后,把刺留在人的皮肤上,自己就死了,好像“自杀机”一样。马蜂是不吃亏的,它可以在狠狠修理你之后,自己却活得好好的。
想到这个,就更火大了,我不但被它螫,而且让它跑掉,真是有损英名。想想,从养派蒂开始,我少说也抓了七、八十只各种马蜂、黄蜂、黄夹克、大黑蜂。怎么居然今天会失手?而且落得儿子笑:“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
也要怪这个时节,真是一虫难得。当我发现这只马蜂在草上飞的时候,唯恐它跑了,结果没等它落定就往下扑。被它向右飞开,正好压在我的手指下面,螫了我。
已经连续五天没抓到虫子。中间虽然也移开院子里的花盆,抓了两只潮虫和小蜈蚣,但是派蒂都不感兴趣。我发现它还是爱抓飞的。也可能因为这些“阴暗处”的东西,皮太硬,不可口。
在外面受挫折,只好回来找自己人出气。在这个绝粮五天的紧要关头,我也显然不能不动用“预备基金”了,我的“自己人”和“预备基金”,正在瓶子里,自从它的丈夫逃跑,又被派蒂杀掉,它不但没有殉情,而且心广体胖,已经长成一只特大的母蛐蛐了。
母蛐蛐就像母鸟般颜色晦暗,蹲在巢里孵蛋的时候,很不容易被发现。母蛐蛐不叫,只是安安静静地吃,我在瓶子里放了些饼干屑,又撤了些肉松,还摆了个棉花球,每天在棉花上滴一些水,它就扒着喝。
这蛐蛐使我想起小时听过的童话故事——患有深度近视的老巫婆,抓到一个小孩,觉得小孩太瘦,就关在笼子里养,打算养肥了再吃。每次老巫婆走到笼子前面,叫小孩伸手给她摸的时候,小孩都伸过去一根树枝。老巫婆就摇摇头说“还是太瘦”。
多好的童话故事啊!像“虎姑婆”似地,成为小孩“美丽童年”的“丑恶点缀”,一辈子不曾忘,且不忘记说给自己的孩子听。
现在这母蛐蛐就是我养的小孩隔一阵子看看,长大没有?长肥没有?最丰腴的时候,就可以“送进宫”了。我应该早想到这些,如果早早多抓些蛐蛐,养在一起交配,生一大堆小的,到这岁寒时节,不是就可以喂派蒂吃了吗?
哈哈!记起一个老同学从陕西回来说的笑话。
有一天他在朋友家做客,看到门口许多狗跑来跑去。就问朋友“都是你的狗啊!”“是啊!”“很漂亮!”“你最欣赏哪一只?”我这老朋友就指了指其中一只。
没过多久,朋友斟上了酒,又端来一锅下酒的好菜,香极了!就是刚才指的那条狗。
哈哈!让我又记起一件更好笑的事。
当年我播新闻,前面一条新闻是某国际保护动物团体的负责人来台湾访问。后面接着就是一条专题,报导台北近郊的“狗农场”。
一大群狗在笼子里对人吠,一黑、二黄、三花、四白。据说在狗农场里工作,最重要的是不可跟狗建立感情,要使狗对你吠,使它恨你。然后有一天你杀它,才不会不安。你可以自我安慰:谁让你对我吼?使我先杀你。
我把装母蛐蛐的瓶子拿起来,放在灯下看。看看里面会不会已经有了小蛐蛐。
没有!她嫁了最少两任丈夫,可惜,都没生育。倒是第一任丈夫先进了她的肚子,第二任丈夫进了派蒂的肚子。现在她也要进派蒂的肚子。
谢谢你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你不可不知的人性 我只想一个人住在你心里 风闻有你 耽美敌缘 南江国八大系列之三(祥晔vs北燕皇子燕于威) 你一年的8760小时 橙: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Ⅱ 无限魔化 致加西亚的信 我在流光里枕着你的声音 绝顶 现在的泪,都是当年脑子进的水 不能不去爱的两件事 今天也要用心过生活 心静的力量 谁动了我的奶酪? 鬼斧 在人生拐角处 谢谢自己够勇敢
秦铮,我是谁阴差阳错的一晚,她在他的身下,妖娆绽放。一夜缠绵,他食髓知味,对她上了瘾。有人说,再性冷淡的男人也会遇到一个让他甘愿变身禽兽的女人...
宋末元初,陆秀夫之子陆崖,为了复辟大宋浴血奋战更有神秘武器散弹枪五雷神机出现,陆崖搞了前朝的皇后,又被蒙古郡主倒追,在马可波罗的帮助下企图复辟宋朝的故事,其间父子情仇,前尘旧梦,金枪不倒尽数其中,怎一个精彩了得。...
穿越到古代当丫鬟,莫名成了香饽饽。一句能者居之让大宅门内各怀心思,各有打算。就算身份卑贱,四喜也定要扭转乾坤,带着娘亲搬离丫鬟房。好在有个身份高贵的爹可以抱大腿,好在爹的那个嫡配看似凶悍,实则草包一枚。好不容易当上了小姐,以为可以荣华富贵,等着嫁个好人家,可是这一事接一事,四喜该如何去迎接属于她的春天呢?(※新书需要各种支持和动力,各位看官觉得好,就收藏一下,赏张推荐票票,打个赏,各种支持都砸过来吧,么么么么么。。。)...
末世之初,方恒偶然得到了一块半神神格,从此,神途亮剑!当其他强者还在为食物的问题而发愁之时,方恒已经开始批发售卖食物!当其他强者还在为了等级达到法尊法圣而高傲自豪时,方恒手下挥挥手挥洒的神力瞬间造就了一个加强团的法圣,还不带喘气的!当其他强者还在研究法则寻求突破时,方恒已经从神格中摸出来六个,而且每个都是主神级别的法则!当接受到他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时,方恒淡然到笑着说这算什么,只要有信仰,哥就是土豪!末世征战,开疆扩土,广散信仰,信传天下,点燃神火,踏上神坛,末世之中,唯我神主!(ps本书已签约,每日两更四千字,保证完本!)...
最强酒吧小生最新章节列小说最强酒吧小生鸡公山伯爵著最强酒吧小生全文阅读关于最强酒吧小生邵风是地球仅存修真门派天运宗的弟子,在他到达武道九重瓶颈的时候,师父将他赶下山历练,期望能进阶凝气期。邵风辛苦的进入大学学习,却发现自己身无分文,而师父又不准他靠修为挣钱。不得已,极度缺钱的邵风机缘巧合下进入魅惑酒吧,成了酒吧里第二个男员工,而另外一个男员工是调酒师,他却只是一个小小的服务生本书已签约,请放心收藏!...
穿越成为败家女,负债累累空余三百亩荒地,四面楚歌遭人唾弃,还在路边捡了一个呆萌的小跟班。没关系,本小姐有空间可以偷天换地,就算是只有三百亩荒地,我也过的洋洋得意。可是接二连三的美男缠上身是怎么回事?路边捡的小跟班还成皇子了?我真的只是想种地而已呀,你们谁都别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