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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集团的董事长在自己儿子的公司简单聊了聊,了解了些情况之后,他也就放心了。
除了看到那盘甘蔗的时候董事长微微皱了皱眉,其他的地方,他都没过多评价。
晚上李董事长还有个应酬,就没多待,一行人匆匆离开了。
临走时,董事长提醒儿子李峥,那条红龙鱼有点掉眼,得找专门给鱼治病的师傅来给他修一修眼睛。
终于把老董事长送走,也到了下班的时间。
窦莎伸了个懒腰:
“人生得意须尽欢,到点我是必下班!”
这是她第一天代班,李铮为了陪老婆,难得不加班,早早地带着她出了公司,去订好的餐厅吃好吃的。
本来,吃饭的时候氛围挺好的,俩人还有说有笑互相喂饭,李铮说:“你要喂就好好喂,七上八下的,我怎么吃?”
窦莎不服气:“谁让你昨天晚上对我七上八下的了。”
“不然呢?”
“我以为你要用心,谁知道你会用力啊!”
可是,吃完饭走回家的路上,李铮突然情绪变得很低落。
他忍不住问窦莎:
“你在回国前,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或者撞到脑子,失忆了。”
“咦?”
窦莎心里一惊,这小子猜出自己是穿书的了?
“你真把他忘了么?”
这个他,指的是李骋。
原书中窦莎的初恋男友。
也许最近和窦莎的进展太顺利了,导致李铮有点不太确认,不知道窦莎是不是换了个人。
窦莎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
他甚至害怕,万一哪天窦莎又恢复记忆了,她还是会去找李骋复合。
毕竟,在刚到美国留学的时候,窦莎对他说过,你不要碰我,你从一出生开始就什么都有,而李骋他现在只有我。
本来,李铮喜欢的只是窦莎的脸,喜欢的是她这个全球唯一限量版的手办的壳子,可是这一个多月接触下来,李铮感觉自己要爱上窦莎的莫名其妙的瓤子了。
如果哪天,窦莎和李骋再次遇见,复合了。
李铮不敢想,也接受不了。
“莎莎,在纽约那四年,我改变了很多,我明白这个世界不是围绕着我转的,这个世界打过我的脸,也教过我做人。”
“有些东西,不是我想要就必须得得到的。”
“我一直想不通,那天你去我公寓里找我,递给我离婚协议,我签了字之后你又撕掉是什么意思。”
“当时,如果你真心选择分开,我会放手。”
“可是现在,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我不会放手了。”
窦莎仰头问:“无论我犯了什么错,都不放手?”
李铮捏着窦莎的手,玩味道:“你想犯哪个方面的错?”
“你别急,我还没想好。”
第二天上班,窦莎就如鱼得水多了,她开始和同事们多多接触,八卦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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