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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不是跟……”阿东说不下去。
“你是想说这跟当妓女差不多?”红衣姑娘灿然一笑,说,“最近我正在考虑这个问题。我还真羡慕当妓女呢。”
阿东大吃一惊,心想,怎么能这样厚颜无耻呢。
“你这么年轻,不要糟蹋了青春。”阿东用中国人的思维去规劝红衣姑娘。因为在他看来,这样的姑娘去做妓女实在是糟蹋了自己。
没想到,红衣姑娘接过阿东的话,一本正经地说,“青春就是用来糟蹋的。”停了一下,又说,“我这么漂亮,这么年轻,哪个男人不想跟我睡觉?你说,你想不想?”
“这、这……”阿东万万没有想到红衣姑娘这么赤裸裸地说出这样的话来,可是,面对这样一个美丽尤物,如果你不想做一个撒谎者,你就只有点头的份儿。
“是啊,你是我遇到的第十八个客人。没有一个人拒绝我。”红衣姑娘很有成就感地说,“因为我要的并不多,一杯威士忌或一杯伏加特,也许外加一张舒适的床。”阿东心想:啊,竟能这样?
红衣姑娘说,“我不是妓女,至少现在不是。但我正在积累经验,或者叫妓女实习生吧。我不要客人的钱。不错,我需要钱,但我现在更需要刺激。”
妓女实习生,多新鲜的名字!阿东想,是啊,我也需要刺激!需要放松!需要非理性的、荒唐的、颓废的生活——你怎么叫都行!我要忘记那些条条框框,忘记那些道德诫律,忘记那些价值观念,以及那些看不见的绳子,那些自己划定的牢狱,那些磨房、沉潭、贞操……见鬼去,统统见鬼去吧。
阿东带着红衣姑娘到了俄罗斯饭店,真的替她买了一杯伏尔加,他自己也要了一杯。喝完,就到饭店楼上去开了房子。
一切都很顺利。当时正是午后,阳光更亮,外面的音乐也更加激昂。
完事后,红衣姑娘吃惊地问阿东:“你还是第一次啊?”
阿东惭愧地点了点头,几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一定做得不好。”
红衣姑娘却吃吃地笑了,说,“跟我第一次差不多。只是那是一个强盗,将我折磨得半死。而我对你可是温柔得很哟!”
洗完澡出来,红衣姑娘准备离去,阿东还躺在床上回味那激动人心的一幕。他心里有些隐隐的痛:妈的,自己是个处男,却把第一次交给了一妓女实习生!真他妈不值!
“我要走了,亲爱的。”红衣姑娘走上来,跟阿东礼节性地吻了吻,说。阿东一把将她撸翻在床上,想要报复性地做一回,可红衣姑娘坚决地拒绝了,她笑着说,“对不起,我从不跟同一个男人做第二次。这是我的原则!”
红衣姑娘说完就去开门,阿东突然像记起什么似的,说,“能告诉我你的芳名吗?”
“有这个不必要吗?”红衣姑娘嫣然一笑,翩然而去。
阿东呆呆地望着维也纳的大街,那幅曾经静止的画此时却在剧烈地运动:燃烧的车辆、扭曲的人流、奔涌的河水、飞舞的音符,以及那一老一小“拉琴唱歌”的艺人此刻也变成了快速旋转的木马,正朝着一个空洞、幽黑的城堡跌跌撞撞地冲去……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北伊州大学的“性派对”
回到美国后,阿东对维也纳浪漫之旅的记忆全部就聚焦在那个女妖式的“妓女实习生”身上。他搞不清自己究竟在那儿呆了多久,以及有没有去过维也纳歌剧院的金色大厅听过音乐会,因为他觉得自己完全被搞糊涂了。
周山岭倒是真的从柏克莱赶到芝加哥为阿东接风洗尘,但当阿东颠三倒四地讲述维也纳的之艳遇时,周山岭笑歪了腰,完全是一副不相信的口吻。阿东就急得诅咒发誓,说自己绝对没有说半句谎言——虽然连他自己都觉得不相信,可世界上不少事情就那么不可思议地发生了啊。
周山岭最后就说,“行了,行了。我相信你就是。”
但语气里显然安慰多于信任。阿东真是有理说不清,他甚至提出一个荒唐的验证法,声称自己不是处男了——正是那个“妓女实习生”搞得他“破了身”。这样的话当然也只能当作笑话说说而已,谁去验证你啊——连医生也难以证明你啊。
“为什么女孩子就能通过医院验证是否处女,为什么男的就不行呢?这样的话,岂不减去了那些不贞男人胡所非为的心理压力,却也增添了那些有贞男人的心理焦虑。因为反正说不清啊。”
这个问题像维也纳之旅一样,很长一段时间萦绕在阿东的脑海里。有时阿东甚至想,自己是否真正去过维也纳,跟一个人做了爱,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跟一个人做了爱,却又不能证明自己这么做过。后来,阿东就想,算了。也没有必要弄清这类问题。退一步说,弄清了又有什么意思呢?美国对阿东来说,本来就是一个疯子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了几年后,你就不能用习惯思维去看问题。
美国人的口号是:“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这个口号按阿东的解释就是:如果你愿意相信,没有发生的事也真正发生了;反之,如果你不愿意相信,真正发生了的事也没有发生。
真正荒唐的不是事情的不合理,而是你总是想不到。那些天,美国社会上一连串事让阿东深深地感到,“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秩序可言,也没有什么理由可言,可它恰恰又秩序井然,而且都在依法办事。”
比方:一位联邦调查局的成员挪用公款二千元去赌博,结果被解雇。但他却联邦调查局上告法庭,理由是,他“对赌博控制不了”,该当伤残处理,而伤残者是受联邦法律保护的。
法庭竟然支持他,判他获胜而复工!
另一个例子是,某学校一名职员,上班老是迟到,被校方开除。他竟然状告以前的雇主,理由是他是“长期迟到征候群”的受害者,法庭也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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