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怀欣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闻人歌陡然提高了车速。幸好她系了安全带,否则都要飞出去了。
她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感觉,在热闹拥挤的道路上,车子左拐右拐开的飞快,后面还有人在跟踪她们。
不过她倒不觉得怎么害怕,可能是因为有闻人歌在身边,相信她的本事,所以无形中多了许多安全感。
也如她所料,不用多久,闻人歌就将后面的追兵摔掉,又在城内绕了几圈之后,才将车开回怀家。
怀家附近并没有人监视,他们一早就排查过了,而且以怀家的势力,本事也雇了不少保安在守着,以保证家里人的安全。
回到家后,那个叫印红的女孩子还没到。两人今天也累了一天,便一起坐到沙发上休息,顺便等待客人。
闻人歌倒还好,她长期接受高强度身体训练,哪怕现在退伍了,但平时也很注重健身,所以身体素质方面一直维持着顶峰状态。反倒是怀欣,娇滴滴的大小姐一个,在展会逛了几个小时,早就累得不行了,此时躺在沙发上,撒娇的让闻人歌给她捏脚。
闻人歌一边轻柔的给她捏着,一边吐槽:“瞧你那娇气样。”
怀欣嘟嘴不服:“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是特种兵嘛,我这才是正常人的体能。”
“你这比正常人还要弱,从明天开始,跟着我去跑步吧。”
怀欣参加:“不……我要睡懒觉!”
闻人歌笑着看她:“整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你都要成猪了。”
“哼,你才是猪呢,闻人猪!”似乎是被自己取的名字给逗笑了,怀欣乐呵呵的不停说道:“闻人猪闻人猪……”
还编起了小歌谣,脚丫子随着歌谣一扭一扭的,玉白可爱。
闻人歌忍不住,在她的脚丫子上轻轻捏了一下。
怀欣脚一抖,红着脸瞪她:“你干嘛呀?”
闻人歌一脸无辜:“谁叫你脚丫一直动来动去。”
“脚丫是我自己的,我动一下怎么了?你不准捏!”怀欣想了想,还是有点意难平,一时间恶向胆边生,脚丫子轻轻踹了闻人歌的膝盖一下,还得意道:“哼,打你!”
闻人歌看着她,似笑非笑,直接拿起她的脚,放到唇边亲了一下。
怀欣:“……”
她的脸瞬间通红,简直要表演原地爆炸,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你亲什么亲,也不嫌脏!”
“不脏啊,你刚不是洗脚了吗?”闻人歌振振有词:“你打我,我又不能打回去,只能亲了。”
怀欣坐了起来,又要打她。
这时管家来说,印红到了。
两人赶紧出到门外迎接。
印红是和她母亲一起来的,几人见面后,互相打了招呼。
怀欣和她们介绍道:“这是家里给我找的保镖,叫闻人歌,平时跟在我身边。”
闻人歌朝她们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对着外人,她有点冷,并不怎么爱说话。
穿成反派亲闺女 穿成甜文反派后 我快穿过的世界融合了 锅从天上来[末世] 替婚王妃[星际] 狗血文的无脑大小姐[书穿] 快穿之我是你爸爸 嫁给重生的反派[穿书] 救命老公是国家分配的 楼台赋 白月光黑掉后我光荣上位[快穿] 他携星辰来 穿成渣男以后[快穿] 听闻丞相是娇娘? 动物托儿所 花下 不做女炮灰[娱乐圈] 致花儿与你 穿成大男主的炮灰姐姐(穿书) 我,国宝级画家[重生]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