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印红和她母亲也听说了之前怀欣被绑架的事,所以对他们家给她找保镖的事,也能够理解。
只是……这保镖未免也长的太好看了些?
母女俩的心里都咯噔一下,这么好看一个女人,虽说是当保镖吧,但天天待在怀家,和怀远接触的机会可不少。万一到时候保镖变成大嫂,那可就不妙了!
不过找保镖是怀家的事,她们也无权干预,只能勉强笑着和闻人歌打了个招呼。
怀欣将她们引进屋内,让佣人上了茶,然后说道:“我爸爸和大哥还在公司,应该快回来了。二哥去了工作室那边,今晚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话说你们吃过晚饭了吗?我让阿姨去做饭吧。”
这个点,晚上七点,怀欣和闻人歌两人是已经在外面吃过饭了,但很多人也是才刚开始吃。
母女俩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说道:“还没吃呢,打算过来和你们一起吃的,也很久没聚了。”
怀欣点点头:“好的,那等我爸爸和哥哥回来,大家一起吃。”
她和闻人歌虽然已经吃过,但陪客人吃两口也是应该的。
几人坐下聊了一会儿,怀恩和怀远就回来了。
照理说,一般去别人家拜访,很少选择晚上。
但是怀家除了怀欣之外,都是大忙人,白天一般不在家,所以印红只好选择晚上来。
怀恩笑道:“几年不见,红红出落的越发标志了啊,追你的小伙子得从华国排到M国了吧?”
印红矜持的笑笑说道:“哪有,怀伯伯就别取笑我了。我这几年在M国都是专心学业,也没什么时间谈感情。”
说完,她轻轻看了怀远一眼,那眼神,一切尽在不言中。
怀远其实真的只是把她当普通朋友看待,被美人这媚眼一抛,顿时有点消受不起,轻咳一声说道:“先去吃饭吧。”
几人到餐厅就座,闻人歌自然而然的坐在怀欣旁边,而怀远也顺势在她的下一个位置坐下。他们以前家里人吃饭,位置都是随便坐的,也没啥讲究。
但是这一幕落到印红母女俩的眼里,就难免多想了。
怀远这吃个饭都要挨着那个女保镖,要说两人之间没啥情况,还真是说不过去。
其实她们还真的冤枉怀远了,他平时并没在意这个,坐在闻人歌身边的机会也并不多,没想到一个无心之举,却被过度解读了。
印红赶紧紧跟着坐到了怀远的另一边,还特意把椅子挪近了点。
怀远有点害怕,也把椅子挪离她远了一些,于是就……更挨着闻人歌了。
闻人歌倒不觉得有啥,反正她喜欢的人是怀欣,对怀远完全没兴趣。
不过印红母女俩又多想了,这吃个饭咋还越挨越近呢?她们又看了一眼怀恩,发现一家之主的怀恩竟然完全无动于衷,显然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两人都急了,难道怀家已经默许怀远和那个女保镖在一起了?
因为怀欣和闻人歌两人都已经吃过晚饭,所以席间也没有多吃什么,闻人歌给她倒了杯果汁,顺手给她剥了条虾,熏好酱放她碗里。
印红母女心里更是不安,这个女保镖也太会来事了,竟然把怀欣伺候的这么周到,是打算以怀欣为突破口攻下怀远吗?
她们正想着,就听见怀远和闻人歌说道:“闻人,听说你今天带欣欣去看展览了?”
闻人歌是复姓,他们也不知道要怎么称呼比较好,叫小歌吧,显得有点太亲昵,最后一致决定叫她的姓氏闻人,怀欣则是叫闻人姐姐。
白月光黑掉后我光荣上位[快穿] 致花儿与你 我,国宝级画家[重生] 锅从天上来[末世] 替婚王妃[星际] 救命老公是国家分配的 狗血文的无脑大小姐[书穿] 快穿之我是你爸爸 楼台赋 我快穿过的世界融合了 穿成反派亲闺女 花下 嫁给重生的反派[穿书] 动物托儿所 不做女炮灰[娱乐圈] 穿成甜文反派后 他携星辰来 听闻丞相是娇娘? 穿成大男主的炮灰姐姐(穿书) 穿成渣男以后[快穿]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